浙江在线08月09日讯
温州文成县政协委员蓝某,醉酒状态下驾车上高速,结果碰撞一辆重型厢式货车,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高速交警温州支队二大队民警介绍,前天凌晨2点15分左右,蓝某驾驶浙C牌照轿车,途经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台州方向1779公里+100米路段慢车道,追尾碰撞前方张某驾驶的安徽牌照重型厢式货车,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高速交警赶到现场发现,蓝某的黑色帕萨特轿车,前半部分已钻进了一辆重型厢式货车的后防护栏下面,两车停在慢车道上。
询问双方当事人时,高速交警发现驾驶员蓝某满口酒气,于是对他进行了酒精呼吸监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达1.262毫克/毫升,属醉酒驾驶,后送医院抽血检测。
高速交警随后了解到,蓝某是文成县口腔医院的一名院领导,同时还是文成县政协委员。
前晚,他受朋友之邀,前往温州市区的凯越皇家大酒店赴宴,席间喝了大概两瓶百威啤酒。
一起赴宴的朋友称,曾劝蓝某晚上别回文成了,并为他开好了宾馆的房间。然而,他可能是考虑到第二天还有不少事要办理,于是选择宴席后的凌晨时分,独自开车回文成。
凌晨1点多,他从温州南口子上了高速。蓝某本应从飞云出口下高速,也许是酒精作用,他错过了这个出口。
蓝某前往平阳掉了个头,没想到,就在从平阳往飞云返回途中,追尾了前方车辆。
高速交警温州支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已对蓝某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