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7日讯
我们在逛超市时,常常会看到一些食品在搞“特价”或“搭售”活动:
酸奶特价促销,仔细一看,保质期只剩下一两天;
奶粉买三赠一,送的那包保质期只有一个月;
……
商家的这种“花招”让消费者叫苦不迭。
为了将食品安全这道阀门拧得更紧,今年7月份浙江省出台了《浙江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下称《办法》),并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临期”食品要醒目告知,并设独立销售区。
然而,记者昨天暗访了宁波市区多家超市发现,很多商家并没“特殊对待”这些“临期”食品,而是放在普通食品架上“冒充”。
“临期”食品专柜卖“非临期”食品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江东区通途路上的世纪联华超市。
在“食品区”内转了一圈,始终没有找到“临期”食品销售区。
记者上前询问了四五名导购人员,但她们都摇头说“没有”。
“临近保质期专柜没有,折扣区倒是有一个。”一名导购人员指向“食品区”的一个角落。
在折扣区货架上摆放了几十种食品,记者随机查看了其中五六种发现,这些食品距保质期都还有好几个月。
随后,记者来到桑田路上的一家超市。记者在琳琅满目的货架中找到了标识并不显眼的“临期”食品专柜。
此专柜共有四面,近二十个货架,在这些食品中,大多摆放着保质期尚有较长的食品,而“临期”食品并不多。
如保质期到明年5月份的啤酒,保质期到明年7月份的巧克力,保质期到明年6月份的马铃薯片等,仅有一种“鸡蛋卷”类的食品保质期到本月末。
那么,为什么这些食品会出现在“临期”食品专柜上?一位导购人员道出其中奥秘:“放在这里的食品都比较难卖,所以把一些不太好卖的商品放在这里作低价处理。”
超市:“临期”奶制品普遍采取“捆绑”促销
“临期”食品不在“临期”食品专柜上,那在哪?
记者暗访了四家大型超市发现,不少“临期”食品原来藏匿于其他食品中,这种现象在奶制品专柜中较为集中。
如记者走访的江东“家乐福”,超市将两瓶酸牛奶捆绑销售,买一送一,其中赠送的190克芦荟酸牛奶12月7日就到期;
在江东华润超市,一瓶12月9日到期的红枣酸牛奶也与两盒其他酸牛奶捆绑销售。
这种捆绑“临期”食品促销的现象,在记者走访的四家超市内普遍存在。
除此之外,甚至还有过期食品在货架上“滥竽充数”,记者在江东华润超市的“卡夫饼干”散装货架上看见,有几盒饼干的生产日期分别是今年2月份和去年9月份,按照饼干所标注的保质期9个月来计算,都已经过期了。
业内人士:进口食品“临期”几率更高
《办法》实施已近一周,但从宁波各大超市现状来看,执行情况并不理想。
对此,一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了超市积极性不高的原因。
这位业内人士说,如果把“临期”食品混杂在普通食品中,卖出去的几率较大。一旦单独设柜,虽然价格便宜了,但消费者更看重食品质量,售出几率就会降低。
不同食品保质期不同,那么“临期”的时间点也就不同。这位业内人士说,一般行内比较认可的区分办法是:保质期1年的食品,两个月或一个半月内视为临近保质期;保质期半年的食品,一个月以内视为临近保质期;保质期一个月以内的,1周以内视为临近保质期。
“如果严格按照这个办法,‘临期’食品数量会非常庞大,”他说,超市需要腾出相当大的一片区域来放置这些食品,这对超市来说,并不现实。
这位业内人士还告诉记者,现在很多超市实行的是代销制度,当食品距离保质期还有几个月时,超市会返还给生产商,但进口食品超市是事先买断的,一般都会摆放到“临期”为止。因此,市民在购买进口商品时,要多留一些心眼。
工商:下一步将督促超市规范经营
昨天,记者就设立“临期”食品专柜一事采访了宁波市工商局。
工商局负责新闻宣传的张主任表示,《办法》没有颁布前,宁波市已经在一些超市尝试临近保质期食品设立专柜的作法,《办法》实施后,他们将在所有超市推行这项工作。对目前还未设立单独销售区的超市,工商局下一步将督促他们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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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法》,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管理制度,设置相对独立销售区,并设置醒目标志告知消费者。
同时,对于消费者普遍担心的超市对过期、变质食品如何处理这一问题,《办法》也给予明示,要求经营者及时销毁,不得退回供货商或生产者,以免出现回收食品经二次加工后继续销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