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机场海关查获的要出境的文物
清代的桌围,图案精美。
陪葬用的魂瓶
见习记者郑亿核实报道:1月30日中午,萧山机场海关证实了爆料人鲁先生说的这件事。
事情发生在1月13日上午9点左右。
“当时,我们科的工作人员突然给我打电话,说是一位旅客带了一整箱文物准备过关。我赶紧跑过去看。”昨天下午,在萧山机场,杭州海关旅检二科的丁科长说:“带着文物的是个正准备出境的男性旅客,50岁不到的样子,穿一件半旧的黑外套,整个打扮给人感觉蛮普通。”
男子孤身一人,手里拎着个装水果的纸板箱。
“纸板箱原来是装梨的还是装苹果的,我忘记了,反正上面画着水果图案。纸箱用透明胶带封得很牢,还用尼龙绳绑着,看样子很重。”丁科长说,“他走过的时候,没有主动上来安检,我们工作人员就把他叫住了。”
男子当时有点迟疑。
“X光机一过,箱子里确实也有几个苹果、梨子,但更多的是些瓶瓶罐罐。我们要求开箱检查。”丁科长说,“纸板箱一打开,不得了,里面塞满废报纸,报纸扒开,露出来的都是很旧的碗碟和花瓶之类的东西。”
丁科长问这个男子:“这批是不是古董?从哪里弄来的?他一副很沉得住气的样子,说是自己在安徽池州工作的时候,从农民家收来的。”
丁科长说,如果找专家鉴定后,这些确是文物,你就涉嫌走私,要负法律责任。“我这么讲了几句,他有点紧张了,换了套说辞,说自己对古董有点兴趣,但不太懂,没事逛逛夜市,就淘到这么几件东西,买着玩玩的。”
因现场没有文物鉴定专家,拿不出证据,纸板箱内的器物扣下后,男子被海关放行。
专家鉴定出19件文物
有几件文物底部还贴了标签
1月16日,萧山机场海关把这批器物送到省文物鉴定审核办公室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26件器物中,19件都是分属宋元清和民国的文物。
昨天下午,海关工作人员带我们进了存放检获违禁品的仓库。
几个人从角落里抬出两个塑料箱:一个箱子封得很好,里面19件文物,都还用当时男子拿来裹它们的报纸裹着;另一个箱子里随便放着几个瓶子罐子,大小不一,共7件,都是赝品。
在一张台球桌上,把19件文物摆开——基本都是一些碗碟、杯盘。只有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瓶颈处有复杂雕饰的瓷瓶,感觉很扎眼。“专家说这两个瓷瓶叫‘魂瓶’,是陪葬用的。”工作人员递给我一张文物鉴定书的复印件。
鉴定书上写明的送鉴单位是“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海关”,下面敲着“浙江省文物鉴定委员会”的章。
表格上共列出四个类别的文物,都注明了年代:
1.青白釉碗,七件,宋元;
2.青白釉魂瓶,两件,宋元;
3.青花、豆青盘杯,五件,清代;
4.彩瓷鸟食罐、碗、盆,四件,民国。
另外,还有一件原来包瓷器的红色桌围,图案精美,也被鉴定为清代文物。
表格中还有一项“文物等级”,这19件文物都被鉴定为“一般文物”。
正看着鉴定书,工作人员又拿起其中一个小小的彩瓷鸟食罐给我看。“好几件东西底座上,都贴着张小标签,是检获前就贴在上面的。”
标签上的字米粒般大小,细看,写着:“清同治鸟罐。口径3.8厘米,高4厘米,底径4厘米”。
“这个标签上,年代写得清清楚楚。那个旅客自称不懂行乱买的,我看不见得……”工作人员说。
昨日9:49,鲁先生来电:前些天,我们在萧山机场查到一个人想走私文物,是一批瓷器,跟水果放在一起,用报纸遮住的。
他说,他是在安徽池州从农民家里收来的。我们把文物拿到省文物鉴定处鉴定,结果刚出来,总共26件,其中19件虽然是一般文物,但都是宋元清年代的,是明确规定禁止出境的,其中2个瓶子还是随葬的,可能牵涉到盗墓。这几年来,我们还是头一次查获私带文物出境。
这是萧山机场海关旅检科
10年来检获的最大一批文物
“萧山机场2001年投入使用,10年来,遇到这种情况并不多。”丁科长说,“我印象比较深的,是2007、2008年两年,检获过零星几件文物,里面有太平天国时期的刀剑之类。这之后就再没遇到过‘真的文物’了。所以这次一次检获了19件文物,在我们旅检这一块,可能是近十年来的头一次。”
丁科长说,由于鉴定出确实是文物,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局处理。
“这几年,我们遇到旅客带古董出境的也比较多,不过扣下后,经鉴定,基本是赝品。”丁科长说,“这次检出19件真品,那个带着它们出境的旅客肯定要负责任的。可能行政处罚,罚点款;情节严重的,也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这些都要等缉私局调查后,视情节而定了。必要时,我们海关会和边防联系,限制他出入境。”
【据国家文物局2007年发布的《文物出境审核标准》第三条:“凡在1949年以前(含1949年)生产、制作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原则上禁止出境。其中,1911年以前(含1911年)生产、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
文物鉴定专家说
这批文物工艺较粗糙
昨天下午,联系上浙江省文物鉴定审核办公室的柴主任。
“这批文物就是我们鉴定办负责鉴定的。”柴主任说,“这19件文物,以青白瓷瓷器为主,基本都是从墓葬中出土的。青白瓷的文物,大部分出土自江西。”
“其中有两个青白瓷的魂瓶,在古代陪葬品中比较常见,是‘冥器’的一种。”
至于文物等级被鉴定为一般文物,柴主任这样解释:
现在我国的文物等级分为一般文物和珍贵文物两级。其中珍贵文物又分成三等。评判工作,主要从文物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指文物的特殊工艺等)三个方面进行。在实际的评判中,某类文物的存世量,也是因素之一。
这批共19件文物,工艺一般,对瓷器胎釉的处理,也比较粗糙,是当时很普遍的民用器具,现在的存世量也大,不具有太高的价值。不过,它们确实是真品。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 郑亿 摄影 韩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