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3日讯
8月1日上午10点多,东阳市交警大队民警在市区人民路和东街口执勤时,查获一名满身酒气的摩托车驾驶员,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酒精含量为1.34mg/ml,属于醉酒驾驶。
面对这个结果,摩托车驾驶员、江西万载县人万某怎么也不相信,他不停问交警:“是不是仪器坏了?”
原来,8月1日是谢某发薪水的日子,为了好好犒劳一下自己,当天晚上9时许,他约了女朋友和几个朋友一起去吃夜宵,一直吃到晚上12点多。
期间,他喝了大约八两白酒。
第二天早上,谢某认为已经过了一宿,酒气散了,就驾驶摩托车去买菜,结果在路上遇到了交警。
“头天晚上喝的酒,不可能过了10多个小时测出来还有酒气的。”谢某怎么也不肯在处罚书上签字。
为了让他心服口服,交警带着他来到东阳市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化验,经鉴定,谢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1mg/ml,仍是醉酒驾驶。
目前,谢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公安机关刑拘。
金华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杨主任告诉记者,酒精的代谢和个人的体制有关。
“长期酗酒、有乙肝病史或者肝功能不好等原因,都对代谢有影响,一般自己很难判断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杨主任说,个人的经验并不可靠,如果一次饮酒很多,第二天醒来还觉得比较兴奋或头晕,说明酒精仍没有散去。
杨主任建议,大量饮酒后,保险起见最好等24小时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