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湖州9月5日电 今天,省委副书记李强在湖州调研时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7·23”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以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健全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弘扬优秀乡土文化,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为实现全省农村的物质富裕精神富有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李强先后考察了安吉县的皈山乡尚书圩村、观音桥村和递铺镇东浜社区,德清县的武康镇城山村、五四村,并与基层党员干部座谈,认真听取对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和建议。
李强指出,作为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推动农村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的领导核心,在发展现代化农业、建设现代化农村、培育现代化农民中起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要按照选优、强训、严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完善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村党组织书记的“带头人”、“领路人”作用。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村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实现村级组织的规范有效运转。要增强村级组织自身的“造血”功能,全面盘活优势资源,大力发展集体物业,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实现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保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搭建为民服务平台、健全为民服务体系,为基层群众提供“零距离”的贴心服务,努力使群众受惠、让群众满意。
李强要求,各级党委书记特别是县、乡两级的党委书记要切实增强党要管党的责任意识,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基层联系点制度,真正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好、作用发挥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