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11日讯 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可以生二胎,这一政策在浙江已经实行有一段时间了。
宁波人小郑和小郭,结婚5年,今年年初生了二胎。原本喜事一桩,不料却被计生部门强制“罚款”7万多。
为什么“双独”夫妻生二胎也吃到“罚款”?“罚款”的依据是什么?7万多元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昨天,记者联系上宁波市江东区计生局。局长俞蓉告诉记者,因为小郑夫妻未经批准,一直没有办手续。而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8条规定,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也要经过批准,才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未经审批就生,被征“社会抚养费”
小郑和小郭都是宁波本地人,独生子女。
5年前,两人结了婚,婚后第2年生下一个儿子。夫妻俩想想自个儿的童年,觉得独生子女比较孤独,就想再生个孩子。
现在,浙江已有政策,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二胎。夫妻俩很高兴。今年年初,小郭又生了一个男娃。
今年4月底,夫妻俩收到了宁波江东区计生局发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决定书上写着,由于他们生第二胎没有经过批准,现要被征收社会抚养费7万多元。
小郑不解。不就是没办手续吗?需要罚款7万多元?何况,两人都是独生子女,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是合法的啊。
上周五,法院准予强制执行征收7万多
收到了征收决定书,但夫妻俩没当一回事。
不久后,计生局再次向两人发出了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催告书。小夫妻依然没有理会。
8月初,江东区计生局向法院申请,对小郑和小郭夫妻俩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上周五,法院经过审查,准予强制执行。
昨天,这条消息一经披露,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网友几乎一边倒同情这对小夫妻,认为小郑、小郭夫妻俩都是独生子女,生二胎完全合法,虽然忘记了办手续,应该罚一点钱作为处罚,但“7万多的罚款,显然太高了”。
计生局:已尽告知义务,征收标准有法律依据
昨天,记者联系上江东区计生局局长俞蓉,她回答了网友最有疑问的几个问题。
记者:为什么“双独”夫妻合法生二胎,未经审批也要“罚款”?
俞蓉:首先,这不是罚款,是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8条规定,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也要经过批准,才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而小郑和小郭在生孩子前一直没有来办手续,属于程序性违法。
记者:7万多元是怎么确定的?
俞蓉:像他们这样符合条件却没经过批准的,要按所在区域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夫妻俩一人户籍在宁波江东区,一人在宁波鄞州区,按照两个区的社会平均工资综合下来是7万多元。这和违法超生有本质区别。如果是不符合条件却生育了第二胎的,要按2倍至4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记者:小郑和小郭在生二胎前,计生局是否告知两人需要办手续?
俞蓉:在小郭怀孕期间,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曾3次上门,告诉他们,合法生二胎也是要报备办手续的,但他们一直没有引起重视。
昨天傍晚,本报记者上门寻找小郑夫妻。但等待了一个多小时后,最终没有遇到。
小夫妻对于这笔“7万多”怎么看?他们会缴纳吗?到底是不是和俞局长说的这样,相关工作人员曾3次上门告知生二胎需先办手续,但两夫妻却始终拖着没办呢?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双独”生二胎
要的材料好多
“双独”夫妻办理二胎生育服务证,需要哪些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判决书、协议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判决书、协议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父母(再婚的只提供亲生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及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并得到乡级盖章确认的独生子女家庭户证明(人户分离的还需提供现居住地的相同证明)。
4.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两张。
5.县级以上(含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出具的女方孕育情况检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