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20日杭州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张兴平) “2005年,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244件,首次突破千件大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童兆洪在今天举行的浙江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新闻通报会上宣布。
去年以来,案件类型开始呈现新颖化特点。我省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不仅包括传统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著作权(包括邻接权)等案件,而且几乎涵盖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中规定的所有领域的知识产权,此外还包括调整知识产权横向流转关系的技术合同纠纷和对知识产权提供附加和兜底保护的不正当竞争诉讼。
童兆洪透露,我省是知识产权大省,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频发的重点地区。
目前我省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均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专利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也限于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四个中级法院可以受理。今后,省高院将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继续争取扩大受理专利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并指定部分基层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省高级法院决定从今年3月10日起,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实行审核制度,在去年的工作中,依法认定驰名商标,打击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及商标侵权行为。截止2005年底,我省法院在诉讼中已认定“红蜻蜓”、“奥康”、“帅康”、“咸亨”、“祐康”以及“国美”等6件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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