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24日讯 (记者 杨晓燕 实习生 陈馨泽) 日常生活和经济发展中,各式检测的作用越来越多,出门要看天气预报,买东西看质检报告,装修得做个环境检测……那么,这些检测服务该如何“把好关”?针对目前我省检验机构市场准入不严、检验服务不够规范、监管力度不大等问题,我省拟出台《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予以规范。今天,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该条例(草案)的说明。
检验机构是重要的社会中介组织,在为产业发展和市场贸易提供公正的检测数据、为社会各界提供技术服务、为政府监督执法提供技术保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02年《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检验市场开始迈上了快速发展轨道,检验机构数量稳步增加,检验业务不断拓展,检验服务行为也逐步规范。检验服务业已成为我省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全省共有各类检验机构1000余家,广泛分布于化工建材、冶金机械、气象水文、交通运输、环境资源、测绘测量等行业,服务范围涉及工业、农业、商业、国际贸易等领域和行政管理、司法审判、民商事仲裁等活动。”该条例起草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瞿素芬介绍。
但我省检验市场在对经济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如检验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不彻底,习惯于依附于行政权力,主动服务企业意识较差;部分检验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素质较低,少数检验机构伪造数据、虚假出证等违法行为;政府部门监管方式滞后,对违法行为缺乏有效制约手段。同时,随着检验市场逐步开放,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出现,如外资、民营资本涉足检验领域,原政府规章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
因此,省人大财经委也认为,尽快制定出台关于检验机构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有助于促进我省检验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助于维护被检验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
据悉,《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草案)》重点对“计量认证”进行规定。该草案明确检验机构从事检验服务活动应当经计量认证合格,并对计量认证的权限、条件、程序和要求做了具体规定;对检验机构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检验服务活动、变更名称、新增检验服务以及证书管理等问题作相应规范;对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计量认证评审工作也进行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