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25日讯 (实习生 邱璟璟 记者 李敏) 眼下又值高温,对于顶着烈日工作的这类职业人群,社会该给予他们怎样的关注?记者25日专访了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杨建华教授,他强调,应及时立法保护高温作业劳动者。
立法保护应介入
据杭州气象、卫生部门的统计,去年杭州出梅后气温达50年来最高峰值,10人因中暑直接死亡。而杭州今年入夏以来最近发烧中暑的病人所占比例有所上升,因中暑间接导致死亡的病例已经出现。
“高温职业的立法,对切实保护高温人群是很有必要的。”杨建华指出,“目前我们国家对这一法律并不是很完善,也不健全,在很多劳动合同中也没有提到。”
可以想象工人在高温下工作的情形,顶着似火的烈日,暴晒煎熬,汗流浃背,是谁都会给予同情之心。拟制高温工种人群的法案,给予工人休息权、生命权、健康权,从法律层面规范对高温职业群体的保护。
杨建华介绍,在国外都有高温条件下工作的具体标准,但中国还没有,特别是对于民工等弱势群体。
劳动合同高温内容不该缺位
我国早在60年代已出现有关高温处理措施,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立法。杨建华说,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的增进,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把高温补贴及早纳入合同之内。
企业要以人为本,对职工进行错时、轮班制,减少职工高温操作,避免高温劳作使其健康受损。杨建华认为,在高温天气下,适当调整工作时间,发放一些高温补贴都是可以考虑的。最重要的是劳动者自身保护意识,其次工会、媒介都是劳动者的重要保障。
杨建华说,依法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政府责无旁贷。政府部门应有序、实际地出台有关政策,保障高温劳作的人群,对拒绝支付高温津贴的用人单位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