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21日讯 (实习生 陈伟伟 记者 杨晓燕 通讯员 沈中明) 浙江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又要调高了!记者今天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从7月起,浙江省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将按月人均125元的额度调整基本养老金,其中,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为月人均103元,在此基础上,按月人均22元额度给四类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物价补贴犹如"及时雨" 给困难群众送来"清凉"]
此次养老金调整共涉及我省退休(退职)人员148.6万人。省劳动保障厅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增发部分在8月底前都会发放到位。
这是继去年月人均调整110元以来,我省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再一次上调。那么,“月人均125元的额度”具体将是怎么调整法,记者特别进行采访为您解读。
普遍调整:各市标准+缴费年限×1.6元
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人均57元乘以2006年各市职工平均工资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确定调整标准。据此,各市具体调整标准为:杭州市68元,台州市66元,宁波市60元,衢州市58元,其余七市均为57元。(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40元的标准调整。)
第二部分,根据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月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6元。案例:
张三,60岁,杭州人,缴费年限15年。
其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68元+15年×1.6元=92元
李四:60岁,杭州人,缴费年限40年。
其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68元+40年×1.6元=132元
特殊调整:四类人员可享受适当倾斜
此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除了普遍调整之外,还给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等四类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第一类:退休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
具体调整:教授级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发50元。
◎第二类:2005年底前男性年满70周岁、女性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
具体调整: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发1.5元。
◎第三类:在2006年度内,年满80周岁,男性年满70周岁,女性年满65周岁的人员
具体调整:在2006年度内,年满80周岁(19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发1元;男性年满70周岁(193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女性年满65周岁(194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发2.5元。
◎第四类:目前养老金偏低人员
具体调整:这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2006年底当地(统筹地)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50%的退休(退职)人员,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发2元,增发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得超过当地2006年底的平均养老金水平的50%。在此基础上,按普遍调整的标准增加养老金,然后对其中符合高龄增发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再按增发标准增发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