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27日讯(实习生 魏阳阳 记者 李敏 通讯员 毛建一)今天,全省劳教系统民警代表260余人隆重集会,纪念中国劳动教养制度成立五十周年。
“自1957年创立劳动教养制度以来,我省劳教工作已经走过了不平凡的五十年。”省劳教局局长吕昭华如是评价过去50年浙江劳教事业的发展历程。从1957年8月开始建设劳教场所起,经过50年改革发展,至目前,我省现有12个劳教所,其中省属劳教所4个,地市劳教所8个。
五十年来,全省劳教系统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工作,成功教育挽救了一大批违法犯罪人员,为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在教育矫治上,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符合教育挽救规律的教育矫治模式。
目前,吸毒劳教人员所内毒瘾戒断率达100%,吸毒解教人员中5年以上毒瘾戒断率为15.69%;劳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的入学率、合格率和获证率分别达90%、60%、30%以上。1991年以来,有7万余名劳教人员获得各类职业技术证书。
会上,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等领导向在劳教系统工作满20年的同志授予纪念勋章。同时,葛慧君也对我省劳教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葛慧君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劳动教养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二要全面提高劳教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做好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挽救工作的质量,进一步规范劳教执法工作;三是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民警队伍。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也要重视、支持劳教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想法设法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营造我省劳教工作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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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1月起,我省初步创办劳工教养工作。
1957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我省正式开始建设劳教场所。
1958年,全省共有劳教所和有劳教人员的单位17个,后经调整,至1966年,全省只保留了十里坪一个劳教单位。
1980年,浙江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成立。
1990年,根据司法部要求,成立浙江省司法厅劳教局。
1992年,浙江省莫干山劳教所开始筹建。
1997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新建浙江省戒毒劳教所。
2002年,浙江省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开始筹建,并于2005年正式揭牌。
至目前,全省现有12个劳教所,其中,省属劳教所4个,地市劳教所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