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29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金立操 陈怡) 8月15日23时许,乐清市郑某在该市柳市镇长虹路等车时,被3名驾驶1辆轿车的歹徒强行拉上车,抢走现金3000元及黄金项链1条,并被逼说出农行卡密码后取走2万元,损失总价值3万余元。8月16日9时,牛某在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唐叶村附近被3名歹徒强行拉上车,抢走手提包1个,内有现金2500元、手机1部及银行卡等物。
今年以来,浙江省连续发生将受害人拉上汽车进行抢劫的案件,部分犯罪嫌疑人还会实施强奸、伤害等行为,对受害人造成更大的伤害,也给社会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年初至8月22日,全省共立驾驶汽车抢劫案件一百二十余起,其中带有强奸行为的案件占5%,带有威逼银行卡、信用卡密码的案件占20%,犯罪嫌疑人驾驶小型面包车作案占案件总数的70%。
据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交待,他们作案一般在人烟稀少且交通便利的地方,选择防控能力比弱的妇女和老人下手。在8月份发生的几起案件中,侵害妇女案占近九成。犯罪分子通常将受害人捂住嘴巴强行拉上车,对受害人采用言语威胁、暴力胁迫、露械胁迫、搜身等手段实施抢劫,甚至对女性受害人实施强暴。
据统计,此类案件多发生在晚上22点至凌晨4点,由于作案方式不容易被发现,被害人报案时间滞后,等警方接警出动力量时,案犯往往已经得手并顺利远离现场,也给破案带来一定的难度。因此,警方提醒老百姓提高防范意识,特别是单身的女性同志,不要在人烟稀少的地方半夜独自一人逗留。另外,受害人在报案的同时应及时挂失银行帐号,以防受到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