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12日讯 (通讯员 姜山 记者 杨晓燕) 记者今天从杭州市社保局获悉,杭州首批225名通过审核并在9月4日(含)前一次性缴清费用的城镇老年居民,已经领到第一期的生活保障费。
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待遇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本次发放时,除9月发放金额外,还补发了7月、8月两个月老年居民生活保障费,合计1050元。 杭州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提醒说,因各方面原因没有列入第一次发放的老年居民,也不要着急。为更好地保障广大老年居民权益,让符合条件的老年居民尽快享受到生活保障待遇,杭州社保局将在9月22日再发放一次老年居民生活保障费,发放对象为9月17日(含)前通过审核并一次性缴清费用的老年居民。另外,符合参加老年居民生活保障条件但尚未办理参保手续的老年居民,请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办理相关手续。 从10月份起,杭州市社保局于每月12日将生活保障费发放至参保人员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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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发布《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办法实施意见》,凡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非农业户籍满25年,年满60周岁,同时没有养老保障,从即日起,就可以参保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享受每月350元的生活保障费(并随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
参保条件
根据《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办法实施意见》,此次参保的范围与对象是--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非农业户籍且已满25年、年满60周岁、无养老保障的居民。同时,1996年杭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划入市区的老年居民,划入前其在当地的非农业户籍年限,可视作杭州市区非农户籍年限。
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以本人交纳时的实际年龄按每月200元计算至75岁,若至75岁其缴费时间不足3周年的按3周年计算;缴费时为75岁(含)以上人员按3周年计算。同时,费用需一次性缴清。
如何参保
为方便老年人办理参保手续,杭州市社保部门亦尽量简化手续,申请参保人只需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领取并填写《杭州市区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参保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送交劳动保障室。经劳动保障、民政、公安部门审定后,核定应缴费额,并发给缴费通知书,申请人需要在15日内到杭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指定银行一次性缴清费用即可。委托他人办理参保申请手续的,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