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4日讯(记者 周娜 摄影 王坚颖)“到2006年底,浙江省充实创业风险投资业务的机构达到24家,其中国有独资5家,国有参股9家、民营10家、实收资本17.68亿元,管理资本29.91亿元。”在访谈中,浙江省科技厅余仲飞处长介绍,浙江在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之外,还鼓励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据调查,创业风险投资对浙江高新技术产业化及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支持作用十分明显。
如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累计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50多项,其投资的“浙大海纳”和“升华拜客”“新安股份”三家公司已先后上市。杭州市高科技风险投资公司投资高新技术企业8家,投入资金2138万元,带动社会资金近1.2亿。
财政部、科技部最近印发了《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向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引导资金由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构成,使用方式分为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
浙江省科技厅余仲飞处长介绍,根据浙江实际情况,浙江科技厅与省有关部门、国家开发银行进行了沟通并已就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的有关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特别是在基金的规模、管理、风险防范和投资决策基金等方面。
为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浙江省科技厅出台了《落实企业技术开发费税收优惠政策及相应管理办法》,重点是对企业技术开发费1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我们将梳理我省现有扶持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措施,特别是要抓住国家出台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税收政策从区域优惠向产业优惠的重大政策调整的时机,积极运动财政和税收政策,鼓励和扶持企业的研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