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1月22日 (记者 周娜 实习生 魏阳阳) 近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公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将于200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杭州海关关税处处长王国萍表示,这一政策实施将对浙江外商投资相关行业产生积极的影响。
据了解,相比2004年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后的《指导目录》总条目有478条,其中鼓励类351条,限制类87条,禁止类40条,分别比现《指导目录》增加了94条、9条和5条。此次调整将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等产业。
调整后的《指导目录》,新增的鼓励类条目都适用于浙江省,这将有利于我省引进外资。
王国萍说,例如在鼓励类“饮料制造业”类别增加了“植物饮料的开发生产”条目,在“纺织业”类别由原来的2个条目内容新扩增了“符合生态、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要求的特种天然纤维产品加工;采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的高档服装生产;高档地毯、抽纱、刺绣产品生产”等3个条目内容;在“通用机械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类别分别由原来的7个条目和3个条目扩增至19个条目和6个条目。
此类内容的调整将平衡部分内外资产业指导目录,与内资企业鼓励类日趋一致,拓宽我省相关产业的投资领域范围,鼓励外资向更高层次的产业投放,带动我省产业结构升级。
由于我国贸易顺差过大、外汇储备快速增长的新形势,修订后的《指导目录》取消了2004版中鼓励类“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先征后返的条目。因此,对于国内一些掌握成熟技术、具备较强生产能力的传统制造业,不再鼓励外商投资。
此外,《指导目录》中新增的限制类、禁止类条目主要涉及稀有金属开发、特殊领域准入等,对我省不会有大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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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关2007年1月-11月减免税审批情况
2007年,杭州海关共计审批《征免税证明》9105份,同比减少4.29%;减免两税44亿人民币,同比增长6.04%;审批减免税设备货值23.66亿美元,同比增长11.58%;备案项目1439宗,同比降低2.31%。其中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审批《征免税证明》3938份,减免两税21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7%,审批减免税设备货值11亿美元,同比增长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