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月23日讯 (记者李敏 通讯员张晶) 高速改变了城市间的连通距离,也为市民出行带来很大方便,但高速上的车祸往往致命率高。23日,浙江省高速交警总队发布了2007年高速交通事故分析报告。
2007年全省高速公路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17178起,死亡373人,受伤2184人,直接经济损失约15449万元。
上报交通事故三项指数同比去年均有所下降,老路段同比去年少死亡18人。
追尾事故多发
尾、撞护栏、同向刮擦和翻车事故占了事故总量的83.8%;因追尾造成死亡238人,占死亡人数的63.3%;因撞护栏(27.5%)、翻车(5%)和坠车(0.1%)等单车事故造成71人死亡,占了死亡人数的18.9%。
因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占97.1%,绝大多数是因操作不当、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的。
从死亡交通事故看,因操作不当死亡94人,占25%;因疲劳驾驶死亡93人,占25%;因妨碍安全行车行为死亡32人,占9%,因行人事故死亡18人,占4.8%。
乘客占死亡总数近8成
这份报告指出,事故中涉及小型客车11672辆,占事故车辆总数的52.2%,死亡人数占13.5%。
另外,在各类事故中乘车人死亡的共290人,占死亡总数的77.1%。
2007年发生的582起普通程序的事故中,浙江籍驾驶人造成事故161起,占27.6%,造成101人死亡,占26.9%;安徽籍驾驶人造成事故136起,占23.3%,造成90人死亡,占23.9%;河南籍驾驶人造成事故57起,占9.8%,造成31人死亡,占8.3%;江西籍驾驶人造成事故51起,占8.8%,造成40人死亡,占10.7%;江苏籍驾驶人造成事故49起,占8.4%,造成39人死亡,占10.4%。涉及浙江籍车辆的事故245起,占42%,死亡143人,占37.9%;安徽籍车辆事故101起,占17.4%,死亡62人,占16.4%;江西籍车辆事故51起,占8.8%,死亡41人,占11%;江苏籍车辆的事故50起,占8.6%,死亡33人,占8.9%。
流量小事故反而大
从路线看,小流量路段特大事故比例明显上升,由06年的22%上升至07年的50%。
2007年发生3人以上事故12起,死亡37人,同比减少6起,少死27人,下降42%。其中涉及大货车和半挂车13辆、小客车6辆、大客车3辆,涉及货车事故占有率下降,小客车上升。与超速行驶有关的5起,占42%,与疲劳驾驶有关的5起,占42%。从事故(起数)的时段分布情况看,同比夜间发生率下降,白天上升。
全年事故中,发生在高速公路主要枢纽路段的共有554起,死亡22人。事故相对高发的有红垦、沽渚、潘火、吴岙枢纽等地,最高的红垦枢纽路段发生事故154起;死亡事故相对高发的有沽渚、红垦、南白象、傅村枢纽等,最高的沽渚枢纽路段死亡8人。
从死亡事故中看,杭金衢9起死亡12人,沪杭8起9人,甬台温7起11人,上三线3起3人,杭甬2起2人,甬金、杭新景、杭徽各1起共死亡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