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原创 更多
·东阳一初中生持刀刺伤7人
·平湖大火烧了两家企业的货
·杭长运启动受理春运团体票
·温岭金店劫案劫匪持刀砍人
·新昌县委书记温暖微博回应
·"像金国民那样去战斗"成流行语
·中英两国精英开坛论知识产权
·杭州将扩大创业大学生范围
·嘉兴紧急追查“问题猪肉”
·杭州将保护西湖文化景观
王坚颖
杨晓燕
李敏
周娜
梁国瑞
叶海
童俊
王黎婧
 本网记者特别策划 更多
·[专题]浙江改革开放的十个样本
·本网直击公交周首个早高峰
·[滚动播报]巴中开往宁波客车坠崖
·抢“鲜”体验运河水上旅游线路
·我挑我要的——解读个性化车牌
·杭甬高速四车追尾 大客车起火
·【关注】杭新景高速大客车侧翻
·[专题]"跟"着浙江科学家去北极
·【特别策划】四“DU”高温
·【专题】浙江重民生战高温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原创新闻 > 梁国瑞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浙江首次对5种严重违法广告药品进行区域暂停销售

   浙江在线01月24日讯 为加强药品广告管理,保证药品广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加大对发布严重违法药品广告的打击力度,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规定,自2008年1月23日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监测检查中发现的、在部分媒体违法发布的五种严重违法药品广告采取在一定区域内暂停广告中药品销售的措施。

  据我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媒体发布药品广告情况监测检查发现,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蛾苓丸”(国药准字Z10900022)、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药品“鸿茅药酒”(国药准字Z15020795)、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石斛夜光丸(黄金视宝)” (国药准字Z22025079)、杨凌东科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的药品“黄龙咳喘胶囊”(国药准字Z20025060)、广州陈李济药厂的药品“(陈李济)咳喘顺丸”(国药准字Z44021051)广告违法虚假发布,并且情节严重。

  上述五种药品广告的违法事实是:

  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的“蛾苓丸”药品广告主要存在超出药监部门批准的功能主治范围;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专家、学者、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等违法行为。

  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鸿茅药酒”药品广告主要存在任意扩大产品的功能主治;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专家、学者、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等违法行为。

  吉林市双士药业有限公司的“石斛夜光丸(黄金视宝)”药品广告主要存在超出药监部门批准的功能主治范围;利用专家、学者、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等违法行为。

  杨凌东科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的“黄龙咳喘胶囊”药品广告主要存在超出药监部门批准的功能主治范围;利用学术机构、专家、学者、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等违法行为。

  广州陈李济药厂的“(陈李济)咳喘顺丸”药品广告主要存在超出药监部门批准的功能主治范围;利用专家、学者、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等违法行为。

  上述广告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广告法》第十五条等规定。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研究决定,对广告中的产品于2008年1月23日起采取一定区域内暂停销售的措施:“蛾苓丸”在全省范围内暂停销售;“鸿茅药酒”在温州市范围内暂停销售;“石斛夜光丸(黄金视宝)”、“黄龙咳喘胶囊”、“(陈李济)咳喘顺丸”在湖州市范围内暂停销售。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特别声明: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原创(独家)稿件作品(文字、图片、图表以及音视频)仅供本网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本网摄影记者专栏 更多
浙大启动120周年校庆倒计时一周年
美洲杯球迷围巾临安造
“兄弟本色”唱嗨黄龙
智慧小镇的党员活动中心可以这么萌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