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3日讯(通讯员谢佳 见习记者童俊)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省公安厅今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密切结合抗击雪灾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切实加大对盗窃、抢劫、抢夺受灾群众财产犯罪的防控和打击力度,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全省遭遇罕见低温和雨雪冰冻自然灾害以来,各级公安机关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制,配备足够警力值班备勤,随时准备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加强对雨雪恶劣天气情况下的110、119、122接报警和指挥处置工作,确保对群众报警求助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杭州铁路公安处、机场公安局、省公安边防总队全警动员,加强管理,切实维护场站内部旅客购票、候车(机)秩序,严防因拥挤发生掉道、踩踏等情况,加强涉枪、涉爆、涉毒等物品的检查,严禁危险物品上车、上船、上机。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及时抽调优势警力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等滞留旅客集中地的警力支援,协助做好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同时,加强外围巡逻、盘查力度,严厉打击针对滞留旅客的盗窃、抢夺等违法犯罪活动。1月25日以来,在全省各车站、码头、机场及滞留人员聚集区,未发生踩踏事故、不满闹事事件和重大盗抢案件,治安秩序良好。
在全力开展抗灾自救工作的同时,全省公安机关强化侦查破案,加大了对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打击力度,集中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2007年12月25日凌晨1时许,温州市龙湾区某钢铁公司仓库被一伙歹徒闯入后,抢走金属物资约2.5吨。近日,龙湾警方全力侦破,陆续抓获携款准备外逃的12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了部分被抢物资和200余万元赃款。义乌警方近日也分赴云南、黑龙江,抓获两名在义乌、绍兴地区持枪抢劫的犯罪嫌疑人,缴获了制式手枪1支、子弹5发。1月29日凌晨,海宁某商场发生一起盗窃案,被盗各类项链、戒指等物,涉案价值19余万元。公安机关快速行动,于当日在商场附近抓获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缴获被盗现金500余元及铂金钻戒152枚。
据浙江省公安厅指挥中心消息,1月25日至2月1日,全省命案、盗窃、“两抢”案件的110接报警数较天气正常时段基本持平,火灾事故呈下降趋势,社会面治安秩序较为稳定。
为防止和打击不法分子趁灾打劫,危害社会治安稳定,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出击,及时预防,严厉打击。对盗窃、抢劫、破坏救灾物资、设备和哄抢公私财物、利用车票紧张实施诈骗、盗窃市政设施和“三电”设施等影响救灾工作的犯罪,侵害驾乘人员和滞留乘客的扒窃、拎包、抢夺、车匪路霸等犯罪,一旦发案要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快侦快破,坚决严惩趁灾危害群众安全感、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