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残疾人浙江全面启动“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
吕祖善作出重要批示
浙江在线杭州3月11日讯(见习记者童俊 实习记者赖冰山 通讯员田庆)今年浙江省的4万名贫困残疾人将可以免费享受到助听助行助明,其中持贫困证的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全额低保补助金。同时“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也随之启动实施。这是记者在今天下午的浙江省残疾人共享小康工作会议上获悉的,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对此作出重要批示,副省长、省残工委主任陈加元出席并讲话。
五年来,浙江省助残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省36.2万人.次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其中白内障复明手术12万例,低视力者配戴助视器5162名,聋儿语训2995名,提供辅助器具10.2万件,11.1万名精神病患者得到基本的康复服务。
五年来,全省共建立扶贫基地916个,累计安置8000名残疾人就业,辐射带动1.8万户残疾人家庭,5.5万名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在第十二届残奥会上,浙江省运动员更是取得了7金3银2铜的好成绩。
但是,全省的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还有很大差距。从城乡低保来看,低保家庭中约30-40%为有残疾人的家庭。据二次抽样调查数据,2005年全省有残疾人的家庭户人均全部收入,城镇为7679元,农村为4331元,而同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6294元、6660元,分别是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的2.12倍、1.54倍,差距十分明显,而且这种差距还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
为了进一步做好浙江省的残疾人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作出重要批示:残疾人是最需要关心和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下,通过广大残联工作者的努力,我省残疾人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开展“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创建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帮扶力度,强化舆论宣传,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让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
副省长、省残工委主任陈加元说,要集中力量办好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确保第八届全国残运会圆满成功、深入开展“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创建活动。
据悉,到2012年浙江全省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基本满足有适应指征贫困残疾人的助明、助听、助行需求,力争全省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的合计比率达到85%。
同时从2009年起,全省每年组织一次创建“扶残助残爱心城市”评选活动,到2012年底,力争全省60%的市、县(市、区)达到“爱心城市”创建标准。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推动“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实施,推动浙江省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