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舟山3月18日讯(通讯员 胡依娜 孔周) 日前,两起侵犯“株式会社资生堂(日本)公司”资生堂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在普陀受到查处,普陀工商部门共查扣了侵权化妆品192瓶(盒),计违法经营额13834元。
据介绍,工商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曹某在沈家门菜市路一化妆品店内,销售品名为“SHIDOAS”的系列化妆品,从外包装上发现,该化妆品包装物上标注的“SHIDOAS”字样,与株式会社资生堂(日本)在同一类商品上的注册商标“SHISEIDO”具有明显的相似性,标注的“资生堂雅姿”字样,系单独排列成一项,容易引起相关公众对该商品的混淆和误认。
另外,在该批化妆品的包装内的产品说明书上,标注有“资生堂雅姿”等字样,并在“资生堂雅姿”的右上角标注有“TM”的字样,在部分化妆品的外包装和产品上印有“资生堂雅姿”和“TM”的字样,这说明生产厂方已将“资生堂雅姿”作为商标使用。
无独有偶,在沈家门小商品市场一摊位内,执法人员还发现另一当事人庄某也存在销售侵犯资生堂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庄某在其化妆品店内正销售资生堂系列产品中品名为“安妮”的化妆品达20种,发现其销售的该系列化妆品均未经过株式会社资生堂(日本)公司授权,外包装上贴有的“SHISEIDO”字样激光防伪标签,与资生堂公司的注册商标“SHISEIDO”一模一样,外包装下方标注着“shiseido Anni”字样,也与“SHISEIDO”及其相似。
经样品检测以及对有关证书进行的核实,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证实,普陀工商部门查扣的化妆品,均与日本株式会社资生堂及其在中国的子公司之间无任何关系。
据普陀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上述两当事人销售侵犯资生堂注册商标专用权化妆品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更为严重的是,这些侵权化妆品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存在一定的质量隐患。目前普陀工商部门对该两起侵权行为都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