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指导员进农家办案
浙江在线丽水3月27日讯(见习记者 王琴) “不到镇里去‘上挂’,我还真不知道拆掉他人房屋是违法的。否则我们早就会阻止刘丙军,现在事情也不会发展到要打官司的地步。”廖贵生说。
廖贵生是丽水市云和县云和镇古竹村的村委主任,在仅有848人的小村子里连任了6年的村主任。他说的“上挂”,指的是“农村干部挂职乡镇综治工作中心锻炼制度”,这是云和镇从2007年8月起开始实施的一项新举措。
有些法律知识以前还真不知道
2007年6月,古竹村村民吴丽娟在村民刘丙军的土地上搭建了一个住棚,刘丙军认为地是我的,你凭什么盖房子?于是把它给拆了。吴丽娟说,房子是我的,你怎么能随便拆?争执之下,两个人打起了官司。
“以前这样的纠纷都是在村里解决的。现在有了法律知识,我知道了刑法里有一条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刘丙军私自去拆房子是不行的,应该建议他找城管或执法部门去拆。”廖贵生说。
这些知识,廖云贵说都是在云和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学来的。以前他对法律的条文“吃不透”,谁对谁错经常分不清楚。现在在这里挂职锻炼,“一个跟综治中心主任学些法律知识,还有就是村里、县上发生什么纠纷,跟着学习和调解,很有收获。”
村干部学会了公平公平地处理纠纷
为夯实基层基础,2007年8月,丽水市云和县在全县实施农村干部挂职乡镇综治工作中心锻炼制度。即分期、分批安排行政村主要干部或年轻后备干部到乡镇综治中心挂职上班锻炼,每期安排2人以上,工作日为15天,称为“上挂”。
“我们县有36个村,到去年年底,一共安排了13个村干部来综治中心‘上挂’。他们的工作就是‘主任助理’。除进行农村法规政策学习培训外,我们也会带着他们下村调查矛盾纠纷并指导他们如何调解处理。”云和县综治办主任张定谷说,目前村一级干部的法律基础都比较薄弱,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让他们对法律法规多一些了解,并在工作中学会如何公平公正地处理纠纷。
不但有“上挂”还有“下派”
张定谷说,云和县综治工作中心成立于2005年6月,现有专职工作人员12名。在提高基层干部素质上,除“上挂”外,云和县还推出“下派”制度,从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选派102名优秀干警兼任全县170个行政、6个社区法律指导员。一人负责一村,每年主动下村四次以上,为农民上法制课,并开展纠纷排查调解等工作。据统计,2007年,全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454起,成功440起,成功率达97%。
今年53岁的周少斌,就是这批法律指导员当中的一个,负责的是云和县大湾乡两个偏远小村落——林山下村和叶头山村。已有17年司法协调经验的他,受到了村民们的高度信赖,2006年他在林山下村做了2年的农村工作指导员,任满期后,村民们联名上书挽留,于是他又在大湾村做了2年的法律指导员,一直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