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普遍质疑
“主办方太幼稚了,现代社会的一大退步。这就叫解放思想?”、“出于安全的考虑是必要的,但要求出具这样的证明,科技含量是很低的,如果真的有不法分子,造假证明简单得很。主办方为什么不采取更加科学、严密的防范措施?”、“不知道谁赋予他们这样的权力?安全固然重要,但是这样的途径合适吗?不能安装相关安保设备吗?”
本届广交会的新规定成了网友们热议的新话题。对于持“无罪证明”进馆的要求,各大网站的网友们几乎是一边倒地持反对和抨击的态度。理性者称理解相关单位出于安全的考虑作此规定,但他们呼吁有关部门理顺程序,或宽限时间,方便有需要的人;态度激烈者则直接用了“很愤怒、很无奈、违法、荒唐、洋奴才、广交会停办”等字眼。
广交会是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的一大盛会,加强安全保护无疑十分必要。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广交会安全与否同“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无多大关系。就像纸包不住火,一纸“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样不能消除潜藏于公共场所的种种危险。越在关键时刻,越需要具体的、行之有效的举措,既合乎社会整体性的进步,又能起到预想的效果。
网友“随风”认为,广交会组委会的这一规定,实际上是一种“有罪推定”。这意味着国内的参展商们必须借助一张“无犯罪记录证明”,才能洗脱这种“有罪推定”,如有参展商抱怨,“否则就无法办证”。
试问,一纸“无犯罪记录证明”能否保障广交会安全?一个有过犯罪经历的人,未必有犯罪记录;有犯罪记录的人,未必会在广交会上作案。与会者曾经是否有罪,显然不是广交会安全问题之关键。犯罪记录充其量只是一个人过去生活的部分记录,既不能充分论证一个人过去的品性,更不是他今日内心世界的底片。
网友“虫虫”觉得问题关键更在于,站在权利的维度,一个人即使犯过罪,广交会组委会也没有权力剥夺他参与展会的经济权利。中国没有任何法律可以旁证已经改过自新的公民,不许参加广交会。
网友“LEO”提出独特见解:要求进馆人员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与其说是严格的安全管理,不如说是在管理上偷工减料。其害处更在于,不顾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不计成本地增加社会成本。
杭州市公安局发紧急通知具备条件即可办理
今天上午记者从杭州下沙白杨派出所高教园区管区张警官处了解到,前几天询问这个事情的人,估计有100多个学生,但是按照规定,一般只有办理出国、入职、提干等情况,才要求到公安机关申办无犯罪记录证明,对商业活动则没有相关规定。
“因为没有明确法律规定说给商业活动开具这样的证明,我们之前就无法办理这项事务。但是昨天杭州市公安局发出了一个通知,考虑到目前特殊情况,为了配合广交会工作,规定只要具备广交会公函、正式通知,单位介绍信以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委托他人,带上正式委托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安机关可以给其办理,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公安机关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