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5月30日讯(记者 周娜)从6月1日起,杭州市将实行塑料购物袋的有偿使用。杭州市贸易局、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杭州市物价局今日发出了《杭州市区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意见》。
“限塑令”中提出: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下沙经济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商品零售的商场、超市、商品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及各类商品零售门店都必须按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
现场看看大关西三苑提前“限塑”
在大关西三苑的农贸市场里,熙熙攘攘。这里早在10多天起就实行了塑料购物袋的有偿使用。是杭州市施行这一新政最早一批市场之一。
记者在市场里发现,农贸市场里的众多摊位都已不再提供塑料购物袋。而在农贸市场门口,设起了专门的服务点,向顾客出售塑料购物袋、环保袋和菜篮子。
同时,这里还实行了另一种新法子:每位来买菜的顾客交2元押金,就可以得到一个环保袋,下次再来市场,把租用的环保袋还给服务点就可以,无论这个袋子变旧了、变脏了、破了,都可以全额退还2元押金,租期不限。
“限塑令”里有这些内容
记者在杭州市今天发出的《杭州市区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意见》中看到,“限塑”的规定包括这些内容:杭州市相关部门要求,商品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由举办者在市场内明显位置设立塑料购物袋的销售服务点,并实行统一采购,集中供应,明码标价,平进平出。
对农贸市场中的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意见》规定可使用不具提携功能的塑料预包装袋。对于商品零售场所而言,使用塑料预包装袋的商品范围由商品零售场所自行确定,有关部门从严控制,但塑料预包装袋必须达到食品级标准。
塑料袋价格是这样定的
杭州市贸易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孙继群告诉记者,随着“限塑令”的正式出台,农贸市场的塑料购物袋的价格也已敲定——“塑料购物袋分三种规格,按照不同的规格,单价分别是1角、2角、3角。”
而对于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的定价没有非常具体,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就是《意见》规定“不得低于进价”。为便于结算,具备条件的商品零售场所定购塑料购物袋时,可按每只单价核算到角的前置条件,向生产企业、供应商定购或招标定购。
有偿塑料袋要达到可降解标准
对于进入杭州市区市场流通和使用的塑料购物袋,杭州市贸易局今日发出的《杭州市区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意见》中也明确:必须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塑料购物袋国家质量标准和外观加贴(印)标准。除用于盛装直接使用的裸露食品外,还必须符合经国家级机构认证的可降解标准。
为了减少塑料购物袋的使用,《意见》提倡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替代产品,如布袋子、竹篮子等。商品零售场所应采取措施,为消费者提供多种选择。鼓励消费者使用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竹篮。
塑料购物袋的生产企业、供应商和使用的商品零售企业,应在塑料包装待报废后,对本企业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包装袋进行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