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6日讯(见习记者 王黎婧) 据统计,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13778起、死亡3022人、受伤13761人、直接经济损失12523.2万元。在连续四年全省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逐年下降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呈现下降趋势,1至6月份三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4.6%、6.4%和3.3%。
浙江省副省长金德水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分析,2008年上半年全省事故主要特点为“总量继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所增加,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较大以上事故有所上升
今年上半年,较大以上事故有所上升,一次死亡3人至9人的较大事故41起、死亡161人,同比增加2起、18人;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同比增加2起、死亡21人。
今年2月15日,义乌市义亭镇成帅酒店发生火灾,死亡11人;4月11日,浙岱渔11524号船在江苏南通海域锚泊时被“和德”轮碰撞沉没,失踪10人。
另外,道路交通较大事故同比增加5起、21人,高速公路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3.6%,渔船和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8.9%。
“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初见成效
金德水指出,上半年在全省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全省共排查企业44万家,查出一般隐患56万项,已整改48万项,整改率达84.57%;查出重大隐患1899项,已整改1293项,整改率达68.08%;投入整改资金3.77亿元;查出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企业1.27万家,取缔9988家,正在打击2748家。
“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并有预防事故的应急措施。”金德水要求各级部门下一步还要对隐患排查不到位的地方和企业,责令其进行“补课”;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
安全隐患仍然大量存在
农村公路及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的安全设施,危险化学品的防护设施,“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及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等方面所呈现出来的问题较为突出。
金德水说,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已经排查出来的隐患,尚未得到治理;已经治理的隐患,由于工作不够彻底,还可能出现反复;新的隐患还在不断滋生,随时可能酿成安全事故。
在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面,必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铁路运输设施设备的安全监控,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确保旅客和货物运输安全。
同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实行“四个一律”的严管措施,即:凡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是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是地下营业性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绝不能遗患成灾;对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对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危害的,一律从重处罚。
此外,我省在水上交通、渔船捕捞作业、旅游等领域也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