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6日讯(见习记者 包勇):互联网虽然是虚拟的,但只要你违反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期,浙江省公安机关网络警察部门将加大网上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网民在网上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行为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网上散步谣言2名网民被拘
2008年7月20日,一网民在“中华网论坛”发帖称,“有消息称在各条大人物运动员有可能经过的路线上已安装了多种遥控炸弹,只要大人物运动员敢经过这些地方,将九死一生!”经网警部门调查核实,发帖网民是绍兴市越城区的徐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原因是感觉心里痛快,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分局依法对徐某刑事拘留。
2008年7月15日,绍兴县21岁的凌某跟女朋友闹矛盾,产生了上网发帖宣泄情绪的念头,在《绍兴E网论坛》发帖称,“绍兴城市广场今天晚上6点半会有炸弹危险,请各位注意”。发现这条信息后,公安机关即启动涉恐应急预案,派出警力对城市广场及周边区域开展了地毯式排查,最终排除了有炸弹的可能。最终,绍兴县公安局依法对凌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虚拟世界违法惩罚有法可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对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作出补充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