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20日讯(记者 梁国瑞)7月27日16时04分,文二路花蒋路路口,一辆大货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骑电动自行车的俩姐妹被撞,一死一伤。
本网报道:黄沙车轧姐妹花续:肇事司机被刑拘没有二次碾压
今天,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了对这起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超载运泥车撞翻姐妹花一死一伤
7月27日16时,江苏省沛县朱王庄乡刘纪荣(男,37岁,12年驾龄)驾驶杭州城通运输有限公司的浙A30145号重型自卸货车,在文二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花蒋路路口时,与由北向东左转弯行驶、由李端端(女,23岁,河南省新蔡县人)骑行的杭600927号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李端端当场死亡,电动车上乘坐的李楠楠(女,22岁,李端端妹妹)受伤。李楠楠在省立同德医院接受抢救后,目前已经初步脱离生命危险,经诊断为多发伤,双下肢骨折和骨盆骨折。
据调查,事发时,自卸货车装载着约25顿烂泥(该车核载13顿),运往文二路花蒋路口西侧空地倾倒。直行车道内有其他机动车等待通行,就将车辆驶入右转弯机动车道继续向西行驶,至花蒋路口时发现电动自行车后,采取制动措施已经为时过晚。
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刘纪荣下车见受害人李楠楠倒在车辆左中轮下,且被轮胎所挤压,围观群众要求倒车以便伤者救治,故其驾车由西向东倒退,并下车抢救伤者。
施工单位被取消1年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资格
经调查,肇事车辆为杭州城通运输公司所属,企业和车辆都具有货物营运资格,车辆驾驶人办理了外省驾驶人借聘手续。
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正为杭州市河道整治工程冯家河船闸项目进行渣土运输,该项目的施工企业是萧山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调查,肇事车辆为杭州城通运输有限公司挂靠车辆,施工单位只与车主签订相关合同及责任书,未与运输企业签订有关运输合同及交通安全责任书。
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人刘纪荣在此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电动自行车方李端端因汽车违法带人负次要责任。目前刘纪荣已被西湖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与此同时,杭州市建委决定,责成施工企业杭州萧山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暂停与杭州城通运输有限公司的相关运输业务三个月,并对萧山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该公司1年内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招标预选资格。相关处理情况已进入相应法律程序。
工程运输车肇事将按处罚标准上限从严处理
针对“7.27”交通事故情况,7月28日下午,杭州市交警支队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分析研究。针对目前部分地区存在早晚高峰时段,涉及电动自行车和外来务工人员事故高发的特点,交警支队表示,将外来务工人员作为重点教育和管理对象,工程运输车、电动自行车作为重点的管理车辆类型,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8月6日,杭州市安监局牵头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工程运输企业和车辆安全管理措施,分析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并对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督察。
8月7日,杭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沈坚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建立完善工程运输企业和车辆长效管理机制进行研究,要求相关部门从严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赵灿根告诉记者,交警部门将把“路面管控”作为查处工程车交通违法的最重要手段,根据工程运输车出行和交通事故特点,将精确确定管理的重点时段和路段,对超载、超速、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从严查处,特别是对在建筑工地集中的区域、事故多发的路段的工程运输车辆,将进行监督监控和查控,对被查到的各类违法行为,一律按照工程运输车违法处罚标准的上限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