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08日讯
脖子上挂着试戴的白金项链,却假称口渴要上街买饮料,趁机消失得无影无踪。
郑某是乐清柳市人,无业,平日里常常在街上闲逛。一日,他路过柳市镇后市街金银楼珠宝店,看见玻璃柜里的价值昂贵的各色金银珠宝首饰,让他垂涎不已。随后的几天,郑某又进行了仔细的观察,发现大多时间里,珠宝店就就只有一两个女营业员,就萌生了歹念。
4月21日下午,衣冠楚楚的郑某来到金银楼珠宝店,装模作样地看了一番后,指着玻璃柜里的一条重36余克、价值16302元的白金项链,让女营业员陈某拿出来给他看看。郑某把项链掂量了一下,随后戴在自己的脖子上。
他一边在店里闲逛,与陈某闲聊,一边寻找时机逃脱。约半个小时后,郑某声称自己口渴,要到街上买瓶饮料喝。不管三七二十一他就只管戴着项链,离开了金银楼珠宝店。
陈某起身跟了出去,郑某发现只有陈某一人跟着,撒腿就跑,迅速地消失在人流中。郑某随后乘车到永嘉瓯北,将抢夺来的白金项链以13000的价格卖给他人,所得赃款被其挥霍一空。
日前,乐清市人民法院以抢夺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