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海宁10月13日讯(见习记者 廖小清)杭州下沙某学校聘请的一位保安,利用自己工作之便,连偷了72个学生寝室的财物……上个月杭州警方破获这起窃案,想必大家仍然心有余悸。我们自己身边会不会有“黑保安”?保安到底能不能确保人们安全?保安的行为是否规范?……
今天上午,由中国保安协会和浙江省保安协会共同主办的2008全国十佳保安服务企业高层论坛在浙江海宁举行,与会代表纷纷就《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发表自己的看法。《条例(草案)》关于所有保安都要进行考核、待拿到《保安员职业资格证》才能上岗的规定,成为代表讨论中与老百姓最相关的话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安全的需求日益提高,专业化的保安服务近年来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一些非公安机关批准的保安组织及其保安人员没有纳入公安机关的管理,造成服务不规范甚至违法犯罪的现象。与会代表认为,《条例(草案)》规定,保安服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制定培训教学计划,对培训的人员进行法制、保安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经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保安员职业资格证》,未取得《保安员职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上岗。从源头既确保了保安的安全,又保证了保安有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的相关技能。
“不仅如此,所有保安都经过考核备案后,万一保安自身发生犯罪也有据可查。”浙江省治安总队保安管理科科长傅志方说,据不完全统计,浙江已纳入公安机关监管理的有21万人,但还有一部分社会保安尚未纳入监管范围。目前,全省正在对保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试点,把保安的个人信息全部录入电脑,让保安的资料有地方可以查询。
省治安总队有关方面表示,《条例》的即将出台,标志着保安服务迈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让保安既能确保安全又让人们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