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6日讯
4月29日下午,杭州市法制办主持召开《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立法听证会,当天参加听证会的主角是杭州市各行业自愿报名以及经单位推荐的14位代表,其中3位是老烟民。
无论烟民还是非烟民,对公共场所控烟基本没有异议,但对如何实现控烟以及禁烟,则言人人殊。
杭州是国内最先为控烟立法的城市之一。按照计划,5月《条例》将递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再提交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了解,目前杭州有250万烟民,而不抽烟的约550万人,在公共场所是应该控烟还是禁烟?从何处入手可以实现最佳的控烟效果?这些话题成为了此次立法听证会的焦点。
学校禁烟:室内,还是全区域?
草案对学校禁烟列出专条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全部区域和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及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室内区域不准抽烟。
听证会代表、退休教师、民盟成员计惠玲认为,应该将所有教育机构的禁烟范围扩大到全区域,而不仅仅是室内区域。“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因此对中小学生也应和对待幼儿一样进行全面保护。”
草案起草人、杭州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应旭旻解释说,根据国际惯例,禁烟主要在室内,即“见不到天的地方”。将中小学和幼儿园区分对待,正是考虑到这个特殊性。
除此之外,第十五条还对校园售烟做出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雪茄烟。香烟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禁止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购买卷烟、雪茄烟的标识。
杭州市人大代表史良才说,这条如何落实颇费思量,虽然以前已有相关条文规定,但执法向来是个难点,杭州如何将这个条款落到实处?
此次听证会特意选取了两名大学生作为听证代表。浙江工商大学一名学生党支书记陈春雨坚持认为,学生的控制力弱,如果没有外界的帮助,难以拒绝香烟的诱惑,应该在校园范围内禁烟:“学生时代抽烟很可能伴我们老去”。而“老师抽烟,让学生很伤心,应该在校园范围内禁烟,禁止在校园内售烟。”
另一名浙江工商大学听证代表杨扬则表示:“一个老师当着学生的面吸烟,怎么可以呢?”在准备听证会发言期间,杨扬曾经在大学生中做过小型调查,在吸与不吸的选项当中,绝大多数学生觉得在公众场所抽烟“不太好意思”,说明大多数人有控烟意识。
吸烟区是否有效?该如何设置?
在草案中,控烟的最大措施是设置吸烟区,如住宿、餐饮、棋牌房、洗浴中心等场所,允许吸烟的包厢应该在50%以下,酒店客房、包厢以外的区域可以设置吸烟区,但不能超过总使用面积的5%。
但多名听证会代表认为,这两个量化标准缺乏可行性,其中“餐饮场所的禁烟难度很大”。
杭州餐饮旅店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孙文艳说,她希望“所到之处闻不到烟味”,但立法要客观,要“公平、可操作,有前瞻性、现实性”。包厢是私密环境,对包厢以外的人不构成影响,而在包厢里都是烟民的亲人、朋友,可以由他们自己协调,“50%不是很有必要”。而使用面积的5%划为吸烟区也很难确定,万一有人在大厅吸烟,“也只能劝导而不能强制”。
钱江频道节目主持人武大海也是听证会代表,他曾经做过一个节目,试着劝导在餐厅抽烟的烟民,结果大部分烟民反问:“为什么不让抽?我花了钱的!”而餐厅经理说:“顾客是上帝,伺候他都来不及,怎么会跟钱作对?”
武大海认为,即使授权给经营业主相应的执法权,“他们也可能没有责任、义务、能力去执法”。与其让餐饮企业劝导烟民,不如禁止售烟。
杭州市卫生监督所副科长金涛认为, 5%使用面积设为吸烟区并不可行,比如一个5万平方米的商场,要设500平方米的吸烟区?
但应旭旻认为,一方面规定吸烟室不能用作他途,必须有专门的吸烟室;另一方面如果不做5%和50%的规定的话,业主可能会说“整个场所都是吸烟室”,会钻法律的空子。不过他也承认,经营性餐饮场所是倡导控烟。“要考虑到杭州的实际情况,一步到位很难。”
不过,对这个“可操作性”,有代表提出不同意见。武大海认为,“哗众取宠”未必不可行,美国有些州的法律条文看起来非常滑稽,但大家都记住了。
作为浙江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的医师徐越,却令人意外地反对设置吸烟区:“设立吸烟室的效果不好。”吸烟区的空气污染浓度是公路的6倍,设立吸烟区防止不了烟气飘到非吸烟区。此外,通风系统是楼层间相通的,只要有一个吸烟者,其他房间也会受到污染,所以必须完全禁止吸烟才能达到目的。
因此,“营业性场所应该分批完全禁烟。”徐越在多年的临床研究中发现,二手烟会导致多种疾病,而公众却对此缺乏认知,法规一直在忽视不吸烟者的权利。“世界卫生组织提出,100%禁烟才能保护市民不吸二手烟。而从现实来看,中国香港和美国,都没有因为禁烟对餐饮和旅游业带来影响。”徐越说,香港的控烟立法就是逐步加紧、限期跟进,不是一步到位。
据2007年统计的数字,杭州市部分禁烟场所为52.4%,完全禁烟场所为33.3%。据杭州市疾控中心调查,杭州市80%的非吸烟者、65%的吸烟者赞成控烟立法,“因此完全有可能分步禁烟”。
谁来执法?罚款还是劝导?
草案将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执法部门,但考虑到执法力量,又规定了对其他组织的委托执法。
从今年3月份起,杭州市卫生局联合城管、公安等部门,已经在下城区的一些餐饮等公共场所试点联合执法。但代表们认为,不能将委托对象局限在“组织”,个人应该也可以,而且效果更好。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职工陈雪亭认为,群众基础具备条例实施的条件,“5亿人抽烟,剩下的8亿人是不抽烟的”。他举例说,北京奥运会期间,为了控制公共场所吸烟,北京奥组委聘请了10万人上街劝导控烟,杭州或许可以效仿。
杭州市政协委员杜耀庭也认为,志愿者应该有权利和义务进行劝阻,而且志愿者劝导的效果比城管执法要好。比如有人在卫生间或者包厢内吸烟,城管是否能闯进去执法?
已经参加了27次听证会的崔盐生说,要建立执法队伍,“光靠城管也不行,解决不了问题。”
武大海说,可以赋予志愿者公共场所执法权限,像交通协管员一样,虽然没有执法权,但市民应该听从调度,同时执法志愿者的选拔过程就是最好的宣传。“我们甚至可以立法授权给所有杭州人,按照规定,个人行动的2米半径内就是禁烟区,有人在此半径内抽烟就可以劝阻。”
武大海说,政府要懂得利用媒体,而不是仅仅要求媒体上传下达。
孙文艳甚至认为,可以考虑将特定人群的周边设定为禁烟区。“除了小孩,孕妇也应该受到保护,儿童、孕妇和有气管系统的疾病的人等特殊人群在场时,提示后,应该在一定范围内实行临时性的强制性禁止吸烟。”
对于罚款作为执法的主要强制措施,陈雪亭认为其实效果不好。“以前曾规定在公共场所随地吐一口痰罚10元,有人拿100元出来,吐10次怎么办?你现在规定抽一支烟罚100元,我拿1000元出来,抽10支行不行?”
面对几乎一边倒的要求出台更严厉的禁烟措施的呼声,孙文艳认为,柔性执法很重要,一定要让民众自觉,而不是感觉被强迫。“如果立法太严,高压线很容易碰到的话,效果并不一定好。”
金涛提出对个人处罚的可行性:对个人罚款100元,难度很大,他不交怎么办?卫生部门没有任何强制权,即使有也不能因为抽烟而对公民采取强制措施。如果个人没有带现金,难道当场刷POSE机?
草案中有对制止抽烟不力的经营业主进行处罚的条款,杭州市网吧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黄柏松对此有点担心:“这方面条例如果把关不严,恐怕条例将会成为某些执法部门的赚钱工具。”黄柏松强调,“不能把条例作为创收的依据”。
“香港的法治水平和执法能力,是绝大多数内地城市无法比的。”武大海说,草案对媒体禁烟宣传作出了要求,在实行时要有创意,深入人心,运用媒体智慧,而不是传统的方式去宣传。
怎样对待烟民?
作家韩魏是杆“烟枪”。他认为应该学习香港,完善控烟配备,让烟民有个安全抽烟的地方,对控烟的成效会更正面。
“我是烟民,瘾很大。有小孩的地方、医院、文化娱乐场所、会议室,我是不抽烟的,但烟瘾一来,很想找个地方去抽。”韩魏说,香港街头很多橙色小圆桶,就是烟缸,上写‘抽烟专用’。三五步一个,“连烟灰都落不到街上”。白领们很悠闲地站在桶前抽,“我知道抽烟在此是安全的不违法的,不会被赶来赶去。”
韩魏说,这不是给烟民特殊待遇,而是对一个烟民的体贴和尊重。他希望在执法中能加些这样的意识:为吸烟的人准备一些配套设施,设置扔烟头的地方。在执法中注重城市创意,使烟民感觉到一定的自由。
“刚才的代表发言感觉烟民要被严打,我文化不低、医学知识有、但就是戒不掉。”韩魏说,与其用民众笼统的正义感控烟,不如专业人士制订有效的条例,专项基金去研究,越专业的研究越让条例操作简单,还可以借助文化媒体进行项目合作。
香港的慈善基金会资助相关节目和影视剧,使社会进入良性的自我管理,而不是强制管理,“民众感觉不到这是在宣传”。一个新法规的效果,也不在于执法的松紧,而在于操作时的可接受性,做些有创意的项目比纠察队和红头文件强太多。
韩魏认为控烟是文化,而非仅仅是法制问题。“以前温州的漂亮姑娘穿睡衣上街,以前抽烟的人感觉动作很优雅,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要是被罚一下,可能抽得更狠。但如果你告诉孩子,抽烟会让牙齿变得很难看,可能比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更有效果,“所以应该好好地研究一下社会心理。”
应旭旻最后表态说,条例的目的是倡导戒烟,针对目前杭州有250万烟民,约550万不抽烟,要一步到位并不可能。香港从部分禁烟到全面禁烟,也用了5至10年的过程,而杭州也会经历这样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