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9月8日讯(记者 廖小清)今天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丁卫强作客浙江在线,就省高院出台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犯罪的若干意见》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
当谈到国外对于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时,丁卫强说,酒后开车是坏习惯,这是不尊重他人生命的表现。浙江省高院在调研中发现,许多交通肇事案件,尤其是恶性交通肇事案件,都是喝酒造成的。
丁卫强说,在国外,一些法律直接把这种情形规定为故意危险犯,即使没致人死亡,也会判处很重的刑罚。美国、加拿大、英国、芬兰等许多国家,醉酒驾驶哪怕未肇事,处罚也由普通交通违章上升到刑事犯罪的高度。
因此,对“全国人大立法惩处严重违章”的提议,丁卫强表示赞同。比如,增加“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罪”,或者“危险驾驶机动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