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老汉在路边义务帮人卸货,结果却严重受伤,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近日,岱山县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义务帮工受伤赔偿、补偿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老汉拿到了近7万元的赔偿款。
2009年10月的一天,张老伯接到了同村人阿强的电话称,因为路边有批木材要搬,所以希望张老伯能过去照看一下。张老伯爽快地答应了。
照看过程中,张老伯觉得闲着没事儿,也开始帮忙搬运。突然,一捆木材从货车上滑落下来,砸在了张老伯身上,导致其严重受伤,花去治疗费近10万元。面对巨额治疗费,张老伯犯了难,他觉得这笔钱不该自己出。张老伯数次找到木材的运输方和货主,希望能得到赔偿,可是对方明确表示自己根本没请张老伯帮忙,这笔账不该算到他们头上。
之后,张老伯想到了要自己过去帮忙的阿强。而阿强却认为,自己只是让张老伯临时照看,并未请张老伯进行搬运。所以,这笔治疗费,张老伯应该自己承担。
今年4月,张老伯无奈之下将运输公司及司机告上了岱山县人民法院衢山法庭。
承办法官分析认为,运输公司作为帮工受益人,并且没有证据显示司机曾明确拒绝张老伯帮工,因此运输公司需对张老伯所受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后,承办法官多次找运输公司负责人交谈,并多次找到案外人阿强进行沟通,让他明白老伯现在所处的困境。经过调解,该运输公司愿意赔偿老伯63000余元,而阿强也自愿补偿给张老伯5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