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开始,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将进行新一轮换届。地方各级人大、政府和政协换届工作也将陆续展开。为了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据1月23日《人民日报》)
四级党委换届在即,同时也是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各种不正之风有所抬头和泛滥的重要阶段,必须有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保证,必须以铁的纪律来规范和约束。为此,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1月17日召开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指出,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的明确要求,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的纪律保障,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与此同时,中央纪委、中组部又联合印发《通知》,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纪律要求。中央反复强调严明换届纪律,从召开专题会议到印发专门文件,从中央领导高调要求到“铁规”严肃行为,充分反映了中央的良苦用心,同时也是对那些准备在换届中大捞一把、狂升一职等别有用心之人的一种告诫和震慑。
按理说,关于换届纪律的规范要求,从中央到地方,不是今天才开始强调,并且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相廉洁从政等方面的纪律要求,也早有文件或规定。但是,为什么中央还一而再、再而三的讲话强调、通知要求,这一方面说明了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重视、紧抓不放、警钟长鸣。另一方面暴露出有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一些主要领导干部,并没有完完全全的将中央的精神当回事,仍然存在侥幸心理,甚至盲目大胆、顶风违纪,败坏了党风政风。再一方面也反映了中央或上级的有关规定、纪律要求,在执行过程中走了样、变了形,有的地方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传达会议,并没有真正的加以贯彻落实;有的地方在执行上打折扣、搞截留,没有全部执行或全方位落实,或者变通执行、变换落实,制度被权力架空、规范被形式绑架,暗箱操作、暗流涌动、暗渡陈仓。
俗话说,严是爱,宽是害。中央反复强调在换届中要严肃纪律、严明纪律,其目的还是出于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种关心和爱护。试想,在选举之时、换届之际,一旦没有了制度的规范、纪律的约束,一些平时就喜欢逢迎巴结、投机倒把、投机钻营之人,很有可能蠢蠢欲动、浑水摸鱼,趁机作乱、破坏选举秩序、糟蹋选举环境,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败坏党风政风,造成极坏的政治和社会影响,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灾害或祸害。纵容这种行为,最终还是害了党员领导干部、贻误党和人民事业,轻则使党员干部腐化堕落,重则使党和人民事业遭受重创,甚至危及党的执政之基、兴国之根。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从严治党,首先要体现在干部管理上,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从严治党,不搞不教而诛,而要警钟长鸣。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要坚持教育在先、严明纪律;坚持警示在先,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坚持预防在先,把提名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都置于组织、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防患于未然。地方各级党委要把换届风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以铁的纪律狠刹歪风邪气,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铁规”,毕竟只是规定,要想真正发挥震慑作用,还必须严格执行、严肃贯彻、严密落实。各级党政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用心、用情、用神,将相关要求、制度、规范、纪律内化为自觉行动,将相关要求牢记在心、落实在行,不打折扣、不乱方寸,不在程序上空走、不使制度成为空摆、不让民意被强奸,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蠢蠢欲动之心、违法乱纪之行,按规矩办事、依法律办事,自觉维护和形成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从而将那些能干事、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选拔到重要领导岗位,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钻营者得利,将“十二五”规划描绘出的宏伟蓝图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美好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