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采取“三个一批”举措全面落实村级组织换届工作责任制
1、组建一批指导组,做到力量下沉。采取“1+1+3”组成方式,向全区每个村下派1个换届工作指导组,由1名乡镇党委或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1名区级部门科局级领导干部担任副组长,3名机关干部作为成员,深入到各个村指导开展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落实指导组“五包”任务,即包调查研究、包选举实施、包顺利交接、包农村稳定、包组织验收,全程跟踪指导各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坚持重点村用重兵,对29个重点村,由组织部、纪委、民政局、农林局等部门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进行重点指导,切实增强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指导力量。
2、签订一批责任状,做到责任到人。由区委书记分别与6个乡镇党委书记和146名区级部门科局级领导干部指导员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乡镇党委在村级组织换届中实现“七升一降”、两个“100%直选”等10项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区级部门科局级工作指导员把开展宣传、指导督查、排查不稳定因素作为指导任务,切实做到“四个到场”,即有动员会议、民主推荐会议、正式选举会议等重要会议到场,有矛盾纠纷处理到场,有信访举报处理到场,有重要选情突发事件处理到场。强化责任追究,明确规定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处置不当,不能很好贯彻执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未能按要求完成换届任务,引发较大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把它作为乡镇党委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3、落实一批硬机制,做到保障有力。在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三看三比”活动,即:在乡镇班子成员、指导组成员、各村书记主任、村“两委”成员之间,看谁的业务精通、看谁的作风扎实、看谁的指导有力,比选举秩序平稳、比选举程序规范、比选举结果满意,推动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并专门制定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将换届选举期间的工作纪律、选举各阶段重点环节工作情况和选举结果等,作为换届指导组成员和乡镇机关干部的考核内容,促进各责任人做细做深做实村级组织换届各项工作。
(来源:省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37期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