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检察院召开深入推进群众工作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会议,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群众工作,擦亮执法为民“窗口”。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倾听群众呼声的主要渠道、了解社情民意的一线平台、服务社会各界的重要窗口。”敬大力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要充分发挥“四大基本作用”,即:受理接待的窗口作用、办案流程的管理作用、审查办案的纠错作用、群众工作的归口作用,努力促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据介绍,为提高群众工作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水平,湖北省检察院组织全省检察机关控申处(科)长等150余人,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特邀检察院、法院、信访局等单位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围绕“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及对检察工作的影响”、“当前涉检信访形势及面临的任务”、“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等11个专题,通过授课、交流、研讨等方式,着力提升学员群众工作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能力。(记者周泽春通讯员段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