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3月16日讯(徐行号)为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加大打击违法违章行为,全力推进“扫雷3号”行动,3月14日,龙湾大队联合海滨派出所对海滨街道新富海三楼KTV例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人在进行电焊作业。执法人员立即对电焊作业工人进行询问,发现两名工人没有取得电焊资格证,是受新富海KTV负责人谭某指使作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该KTV负责人谭某被处拘留10日。
当日,龙湾消防大队联合海滨派出所开展“扫雷3号”行动,在对海滨街道新富海三楼KTV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人在室内进行电焊作业。施工现场电焊火花四处飞溅,作业区域未配置任何消防器材,稍有不慎就会发生意外。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询问,要求电焊工出示电焊操作证,两名电焊工说自己没有取得电焊工操作证,是受他人指使作业的,执法人员当即制止电焊工停止作业,并通知KTV负责人到场进行询问。
在询问中,电焊工董明文、吴修强告诉执法人员,是新富海KTV负责人谭长青要求他们进行电焊作业的,在作业前,也向谭某表明没有电焊资格证,谭某依然要求二人为其场所进行电焊作业。在询问中,谭某告诉执法人员,他明知董某和吴某没有电焊操作证的情况下,抱着侥幸的心理,依然指使其二人违规作业。
针对调查情况,执法人员对董某、吴某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无证电焊的危险性和违法性进行了说明,二人也纷纷向执法人员保证,不再受利益的驱使,冒险给他人进行电焊作业。
由于谭某在明知董某、吴某没有电焊操作证的情况下,依然要求二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指使或者强制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依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谭某被依法处10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