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舟山市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2005~2010年连续六年平安市”。这一荣誉是对舟山市委市政府在推进科学发展中解决民生问题,在落实为民办事中提升社会和谐水平的肯定。
从2004年起,舟山市根据省委建设“平安浙江”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理念,坚持在发展中保平安、在平安中谋发展。各职能部门、社会各界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治安安定、强化安全管理、改善民生民计等方面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安居乐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逐年加大投入力度,有力保障了平安建设的不断深化。
通过全面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不断加大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系,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切实规范综治工作中的社会治安联防、矛盾纠纷联调、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基层平安联创的“五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平安队员、群防群治、综治义工、平安志愿者、和谐促进员等基层创安队伍的作用;持续深化“平安海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交通”“平安家庭”等基层创安系列活动,逐步形成了“平安舟山”全民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发展为了民生,民生连着民心。在建设“平安舟山”工作中,该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要环节来抓,严格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公共安全;统筹城乡发展,落实惠民利民措施;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全市87%社区(村)达到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社区(村),其中“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五星级12个,四星级以上49个。完善保障措施,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全市43个乡镇均建立了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191个渔农村新社区全部建立了社会救助室。对渔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实行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通过“平安舟山”建设,全市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状况良好,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数连续5年保持下降。公共安全管理有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连续6年保持“零增长”。市场经济秩序不断规范,新渔农村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市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连续6年居全省前列,连续6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并荣获2005至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称号。在今年的“平安市”考评中,舟山市再次获得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全省第一、综合评分全省第一的好成绩。
舟山市领导表示,将继续保持清醒认识,按照省委要求和全省建设“平安浙江”会议的部署,以连续6年荣获“平安市”为契机,围绕发展大局,以更高的要求、更大的力度、更强的措施,扎实推进“平安舟山”建设,切实加强和创新管理,为加快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林上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