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律协金融保险委员会主任吴清旺在微博上提到,许多法院不允许实习律师在法庭上发言(本报4月6日7版曾报道)。那么,法院为什么不让实习律师发言呢?
杭州拱墅区法院相关人士表示,之所以不允许实习律师在法庭上发言,是因为只有取得了律师执业证的律师,才能以律师的身份作为代理人代表当事人发言,而实习律师还没有取得此证,严格意义上还不是律师,不能成为这样的代理人,所以不能在庭上发言。因此在开庭之前,书记员会核实代理人的身份。如果是实习律师,可以随代理律师上庭,做些辅助性工作,但是不能发言。
那么,实习律师是否能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代表当事人在法庭上发言呢?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陈三联解释道,依照全国律协制定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实习律师同样受到《规范》的约束。而《规范》第15条规定,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也就是说,实习律师是不能做公民代理人的。
陈三联补充说,全国律协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23条也规定,律师事务所及实习指导律师不得指使或者放任实习人员独自承办律师业务,以律师名义在委托代理协议上签字,以律师名义在法庭、仲裁庭上发表辩护或者代理意见等。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如果私自以律师名义从事第23条所列的违规行为,当地律师协会可对其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实习,收缴实习证,并处以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