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醉驾入刑”和严厉打击的态势,威慑住了一批醉驾者,让全国的醉驾大降35%,但还是有些人那么热衷于醉驾。云南交警近日就查获了一个特殊的醉驾者,城管。18日晚10时左右,在云南昆明街头,一辆银色的越野车被交警拦下,走下车的驾驶员身上穿着写有“行政执法”字样的蓝色制服,满脸红光,嘴里喷着一股酒气。测了一下酒精,已经高出醉驾标准两倍多。后来这人承认,自己是城管人员。(5月19日新华网)
在笔者的印象中,这好像是“醉驾入刑”以来,第一个被查获的政府公职人员,我觉得,这个城管虽然不是什么名人,级别也不高,但这起醉驾案,比上一次名人高晓松被查获还有警示意义。
高晓松是“醉驾刑拘第一个名人”,而这位城管,是媒体报道到的第一个被查获的政府公职人员。在当下的舆论语境下,查公职人员,比查名人更有威慑力,表明了相关部门治理酒驾的严厉态度:执法非常严厉,没有选择性执法,不会纵容政府公职人员。不管你是谁,只要醉驾了就要依法查办。绝没有袒护和包庇。
醉驾入刑以来,“执法公平性”的问题,一直是公众所担忧的。通过高晓松一事,证明了打击酒驾不会袒护所谓的名人明星。通过查获城管,表明了对政府公职人员也是一视同仁的。
其实,舆论和公众一直并不担心交警会放过名人明星,而是担心纵容公职人员。在一些地方,由于缺乏制度的约束,个别执法者的手中拥有了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人们很难不产生这样的担忧。加上“醉驾入刑”立法前,曾有专家说过“醉驾入刑对公务员很不公平”,因为公职人员犯罪后一般面临开除公职的处分,“后果很严重”,这更让人对执法能否保障公平充满焦虑。
可云南昆明的这个案例,让大家看到了执法的公平性,政府公职人员违法醉驾,交警一样会依法查处,交警眼中没有平民与公职人员之分,而只有法律。这样的执法,增加了“醉驾入刑”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通过对城管的查处,能让大家更敬畏这条法律。没有什么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执法故事更能让人对法律产生尊重感和敬畏感。
前几天媒体报道过另一条新闻,说是北京海淀区的交警,给许多违章停车的检察院的车贴了罚单——虽然后来有人质疑,这些车的罚单,会不会由单位承担?可是,这样公平的执法,还是很值得称道的。
高晓松醉驾案,由于名人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对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尤其是高晓松的积极配合,他在案后第一时间的“对不起,永不醉驾”,他在法庭上的陈述,还有法律不留情的严惩,起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和警示效应。
笔者期待云南昆明也能意识到这一案件的警示效应,依法公开透明地严惩,以对这个政府公职人员的惩处给其他公职人员做示范,也给公众树立一个公平执法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