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杭州5月30日讯 今天下午,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院大会,对省检察院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长宋涛在会上作了题为“强化自律意识,防控廉政风险,稳步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动员讲话。宋涛详细介绍了廉政风险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内涵、特点,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充分认识检察权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及其严重危害性,充分认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等领导出席会议。
据了解,省委、省政府于5月10日召开了全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高检院的部署要求,省检察院党组经研究决定召开会议专门动员部署这一工作,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紧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有浙江检察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会议指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严明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健全具有检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客观需要,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全省检察人员要深刻领会这一工作的重大意义。
会议明确了今年省检察院机关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具体工作任务,要求重点抓好廉政风险排查和制定防控措施,初步构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会议要求,要抓好动员部署,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组织实施打好基础;要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措施防控;要抓好检查考核,推进机制建设优化升级。会议强调,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今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