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网杭州6月2日讯 今天上午,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去年以来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分析形势,研究部署2011年的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泽民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厉志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以及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单位紧紧围绕构建具有浙江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工作重点,推进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考核,提升工作能力,积极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在制度落实、机制建设、依法预防、措施运用等方面都有创新和突破。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7872件,其中涉及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违纪案件1596件;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453件;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41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会议指出,预防职务犯罪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我省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证。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各项任务,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以重点领域、部位为重点,有效防范腐败案件的发生;以成果应用转化为重点,发挥办案治本建设性作用;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形成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向纵深拓展。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监督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职能优势,强化组织领导,努力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健全预防工作领导机制,坚持内部预防、专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的有机统一,积极探索预防工作新途径新办法;要加强对预防工作全局性、宏观性、战略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针对性;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各个方面的优势,努力形成预防工作的整体合力,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我省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