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90年的历程,既是一部波澜壮阔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史,也是一部党的作风建设史。在90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始终重视和不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丰富发展了党的作风建设理论和实践,为党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中国共产党90年的历程,既是一部波澜壮阔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史,也是一部党的作风建设史。在90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始终重视和不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丰富发展了党的作风建设理论和实践,为党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作为改革开放先发地区,建党9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坚持把党的作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积极探索和实践加强作风建设的新途径新办法,逐步走出了具有时代特征、浙江特点的作风建设新路子。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回顾总结90年来我们党和浙江作风建设走过的不平凡道路,给予我们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经验与启示之一:
必须围绕党在一个时期的战略任务和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确保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
无论是在硝烟弥漫的战争岁月、热火朝天的建设年代,还是在激情奔涌的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都始终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党的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紧密联系起来。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早在革命战争时期,就把作风建设作为克敌制胜的法宝,从古田会议提出要解决党内和红军中存在的非无产阶级思想和不良作风问题,到井冈山上纠正党内各种错误思想,从延安整风到党的七大上确立党的三大作风,从西柏坡要求全党同志保持“两个务必”到建国初期开展的大规模整风、整党和“三反”、“五反”运动,加强作风建设一直贯穿于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武装夺取政权的全过程,贯穿于我们党巩固新生政权,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全过程,成功地实现了由革命到执政的历史性转变,经受住了革命胜利和执政的考验。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针对改革开放过程中党的作风建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改进党的作风”,提出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手抓改革开放、发展经济,一手抓端正党风、坚决打击腐败现象,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的作风建设,把端正党风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专门作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提出了“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开展了“三讲”教育活动,对党和国家的跨世纪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作风保障。
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时期,浙江始终高度重视党的作风建设,自觉把作风建设融入中心工作,确保了各个时期战略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浙江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坚持不懈地加强作风建设,在工作定位上自觉服从全局,时刻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牢把握发展大势,把发展中的难点作为工作的重点;在工作目标上自觉贴紧全局,切实加强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工作思路上自觉融入全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参与改革、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证了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1978年到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从124亿元增加到27227亿元,位居全国第4位,这些成就的取得与作风建设发挥的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是紧密相关的。目前,全省已进入人均生产总值由7000美元向10000美元发展的重要阶段,“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仍然是做好工作、实现目标、完成任务的重要前提,必须始终坚持、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
实践证明,党的作风建设只有按照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来展开,朝着党的建设总目标来加强,才能解决党风方面妨碍党的事业的突出问题,确保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和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经验与启示之二: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重要标志。作风建设的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是我们党对90年奋斗历程的深刻总结,是对党的执政规律、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在我们党90年的奋斗历程中,尽管不同历史时期的任务有所不同,但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没有改变。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之所以能够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的。我们党执政以来,一直把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作风建设、巩固执政地位的根本来抓,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作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广大党员干部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入手,增进感情转作风、扑下身子解难题,想基层所盼、急群众所需、解群众所难,切实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谋发展与改进作风结合起来。
从浙江情况来看,历届省委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通过完善领导干部蹲点调研、“一策一户一干部”、民情沟通、下访约访、包案解决疑难信访、网络问政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一些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特别是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努力把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延伸到最基层。目前,全省70%的市级和93%的县(市、区)级部门已完成行政审批改革任务,全省市、县两级85%的行政审批项目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所有市、县(市、区)和47个省直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纳入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实时监察;省、市、县、乡(镇)、村(社区)五级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省三分之二的村(社区)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让群众不出村,就能办成事。各级党委、政府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推出了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并确保落实到位。
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使党在90年的风雨历程中“经历磨难而不衰,千锤百炼更坚强”,才能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经验与启示之三:
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弘扬新风正气,又抵制歪风邪气。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是我们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得出的一条宝贵经验。90年来,我们党对作风建设规律经历了一个认识不断深化、思路不断清晰、实践不断发展的过程。特别是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探索,作风建设逐步从侧重治标向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转变,从纠风治乱到纠建并举、注重解决好苗头性问题转变。一方面,坚决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对倾向性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和遏制,对普遍性问题不失时机地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对严重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予以严肃惩治;另一方面,加大对不正之风的治本力度,紧紧抓住滋生不正之风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着力铲除党内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弘扬新风正气和抵制歪风邪气有机结合起来,在大力整治不良风气的同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新途径新办法,推进了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在不良作风整治方面,针对各个时期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不失时机地开展了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公款请客送礼、违纪违章建私房和用公款高标准装修住房、治理庸懒散、铺张浪费、“小金库”、公款出国(境)、收受“三礼”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教育、医疗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有效遏制了不良风气的滋生蔓延。在源头防范方面,既注重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又注重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着力解决作风建设面临的深层次问题,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铲除一些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特别是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村级民主监督、防止利益冲突、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创造了一些有益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通过强化监督、深化改革,防患于未然,才能切实解决党的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党内不良风气。
经验与启示之四:
必须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干部作风好坏,是衡量一个政党是否有较高的执政能力、是否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标准。人民群众如何看待党,对党组织信任不信任,常常是通过身边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来作出判断的。在革命战争年代,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冲锋在前,极大地影响和教育了广大人民群众。新中国成立以后,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先垂范,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了榜样,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任。正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心同德,才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和险阻,经受住了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和挑战,取得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特别是在抗击四川汶川、青海玉树特大地震等灾害的斗争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挺身而出、舍生忘死,在特殊时刻凸显了先锋模范作用。好的作风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了关键时期,更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加强作风养成,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搞好作风建设,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良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
近些年来,浙江始终把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通过领导抓、抓领导,带动了全省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省委率先垂范,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决定》,要求省委班子带头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做好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等五个方面的表率。特别是省委主要领导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以良好的作风抓作风建设,带动了各级领导干部的作风养成。2007年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就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亲自作动员部署,并经常研究作风建设工作。2008年省委书记赵洪祝同志到浙江工作的第一天,就开展作风建设的调研,听取情况汇报,并经常深入实际,加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作风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这些年来,通过开展“百名书记蹲点调研”、“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和“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三服务一满意”等专项行动,促进了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的发挥,激发了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使浙江以全国近1%的土地、4%的人口,创造了占全国近7%的生产总值,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历史性成就。
实践证明,只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中的示范表率作用,才能促进良好作风的养成,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经验与启示之五:
必须夯实制度建设这个基础,把党的作风建设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不断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党的作风建设必须以制度建设为保证,这是我们党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的一个显著特点。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制定了一系列加强作风建设的法规制度,作风建设制度化步伐明显加快,在廉洁自律方面出台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在作风监督方面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在作风惩处方面出台了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在总体规划上,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2008—2012年工作规划》,形成了党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
浙江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紧密结合实际,从制度建设入手,认真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了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开展。坚持把作风建设纳入惩防体系中进行总体部署规划,先后制定实施了《浙江省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实施意见(试行)》和《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制定出台《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学习宣传、日常管理、制度建设、民主监督、奖惩激励、组织领导等六大机制,使作风建设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特别是针对作风建设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服务承诺、电子监察、群众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创建了行政服务中心、“12345”市长热线、阳光行动等作风建设载体,切实转变了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把作风建设的基本要求与广大党员干部的岗位职责结合起来,与从政要求结合起来,与行为准则结合起来,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强化制度保障,促进了作风建设的持续开展。
实践证明,只有把党的作风建设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不断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才能巩固和发展作风建设的成果,才能保证作风建设持续发展。
经验与启示之六:
必须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赋予作风建设新的时代内涵。
党的作风建设必须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而不断丰富和发展。90年来,我们党坚持从不同时期的时代要求和党的建设的实际出发,既继承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又大力弘扬符合时代特征、展现时代风貌的新作风,推动了党的作风建设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在党成立初期,党的作风建设主要围绕纠正党内主观主义、本本主义等错误思想而展开,并在革命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党的三大作风。在建国初期、社会主义改造和十年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党面对百废待兴的新形势,面对繁重的发展经济、稳定社会秩序的任务,采取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武装、严惩贪污腐化、开展大规模整风运动等方法,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自觉抵制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防止贪污腐化、铺张浪费、贪图享乐等新的不正之风在党内产生。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把解放思想、打破思想僵化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党性原则,对党进行全面整顿,严肃查处了一批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纯洁了党的组织。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紧紧围绕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以“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为重点,全面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作风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结合时代的新特点、新要求,创造性地提出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强调要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自觉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党的作风建设增添了新的时代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针对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市场取向改革早的实际,浙江紧紧抓住作风建设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思路、举措和载体,推动了作风建设不断与时俱进。特别是2007年来,连续5年开展作风建设活动,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创建一系列载体,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作风建设的内涵。为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2007年,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开展了“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一些群众的实际困难得到了有效解决。2008年,扎实开展“九个一”系列活动,着力完善了一批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2009年,以“深化作风建设、促进创业创新、服务保稳促调、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开展了“三服务一满意”活动,切实解决了一批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2010年,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主题,开展了以“千局万站优环境促发展推进年”为重点的“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今年,把作风建设作为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关键环节来抓,确定了“提升执行力、增强群众观、为民办实事、服务‘十二五’”的主题,部署了六大方面的作风建设任务,为全省“十二五”开局起步提供了良好的作风保障。
实践证明,只有根据世情、国情、党情、省情的发展变化,不断创新和发展作风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作风建设才能适应时代要求、体现时代特征,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经验与启示之七:
必须抓住责任制这个龙头,坚持全党齐抓共管,着力形成作风建设的整体合力。
党的作风建设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90年来,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把它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不懈予以抓紧抓好,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我们党进一步加强了对党风建设的领导,中央政治局每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党的总书记每年出席中央纪委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和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全党动手抓作风建设的良好局面。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党中央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地位。
从浙江的实践看,近年来,省委常委会坚持每年两次专题听取作风建设工作汇报,明确思路,落实责任,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发文明确每年作风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做到活动内容每年有创新。成立了省委书记为组长,省纪委书记、常务副省长、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的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部署工作。省纪委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加强指导协调,认真组织实施,保证了作风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全省各级党委结合实际,精心实施,每年对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级政府坚持每年召开廉政工作会议,把政风建设寓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当中。各级纪委加强组织协调,以“三书两报告”为抓手,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保证了作风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形成了全党全社会动手抓作风建设的局面。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才能推动作风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才能巩固作风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