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6月24日讯(通讯员 阳旭晖) 为深刻吸取2006年“2.4”台州黄岩火灾、2009年“12.12”温州温富大厦火灾等火灾惨痛教训。6月23日下午,台州市政府组织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分管领导,市建设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法制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户外广告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户外广告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椒江、黄岩、路桥三区为整治主体,相关部门整体联动,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标准,全区域同步开展综合整治。整治过程中,采取教育整改与执法相结合,鼓励自拆与强制拆除相结合,短期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等方式,在全面清理违法违章广告牌的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综合运用严控管理、强化执法、市场动作等措施,实现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一是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户外广告牌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协同做好户外广告牌整治工作;二是严控增量原则。各区和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坚决制止和查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牌的行为。在全市整治工作期间,严禁许可产生新的户外广告;三是突出重点原则。户外广告牌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及外墙广告牌、装饰灯等;四是分类处理原则。针对以上场所户外广告牌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整治,分别作出予以保留、完善手续、限期整改、限期拆除等措施。
整个整治工作共分宣传发动、调查模底、自行整改、强制拆除、检查验收和规范提高六个阶段进行,严格按照《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会上,台州市政府要求各地政府应积极组织,各有关执法部门应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依法深入开展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外墙广告牌、装饰灯的消防安全大排查,重点检查外墙悬挂广告牌、装饰灯设置是否遮挡窗户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检查外墙悬挂广告牌、装饰灯电器线路安装、使用及后期的维护保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并依法实施相应的消防行政处罚,对整改难度较大、需要投入资金较多的火灾隐患,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方案,由当地政府责成相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旨在从源头解决户外广告牌消防安全隐患产生,按照多城同创的工作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新增、改建外墙悬挂广告牌、装饰灯的综合整治、审批管理。同时,各地政府建立或修改本辖区《户外广告牌设置管理规定》,增加外墙悬挂广告牌、装饰灯设置严禁遮挡窗户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等有关条款,从源头解决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外墙悬挂广告牌、装饰灯的消防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