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网7月5日讯(通讯员 阳旭晖)社会单位是火灾防范的前沿,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是有效减少火灾事故、减少人员伤亡、遏制火灾危害的治本之策。为切实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今年以来,台州支队按照《浙江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三年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和年初工作安排,打出一套“保、促、服、逼”组合拳,扎实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保”是前提——落实责任保障建设。2010年,台州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签订了全市“防火墙”工程工作责任书,全市9个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全部成立了构筑“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各地相继轰轰烈烈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今年省政府湖州会议后,市政府随即召开了全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暨构筑社会“防火墙”工程推进会,会上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2011年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四个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中,明确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全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设(经随机抽查考评,总体情况良好)。各地分别以政府或防火委的名义召开协调会、现场会部署推进本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玉环县将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纳入县政府和公安机关重点工程建设内容,临海市政府将“四个能力”建设写进各镇(街道)的《消防工作责任状》,路桥、椒江、温岭等地政府多次组织召开建设攻坚推进会,以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促”是手段——齐抓共管促进建设。支队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制定下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本系统、本行业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要求。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起草了《台州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制作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检查考核小手册》,下发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旨在充分发挥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能,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系统范围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考评实现积分式管理,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监管。各地在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中,加强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横向联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分线分块推进建设,临海大队与治安、文化部门联合制定实施了《临海市娱乐场所积分制管理办法》,促进了娱乐场所“四个能力”建设,路桥大队联合区教育局完成了71所学校、98所幼儿园的“四个能力”建设,并开展了“消防试卷考家长”、“家庭消防隐患自查”活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服”是形式——组团帮扶服务建设。5月初,支队组织开展了全市防火工作检查督导,重点对各地“四个能力”建设、“五大”活动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共调抽全市20余名干部和文职人员,对各大队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开展组团服务、重点帮扶活动。6月初,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周星耀专门召集治安、警卫、消防等相关人员到有关县(市、区)开展为期一周的蹲点调研,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探索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各大队在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中,在督促单位加强消防安全档案资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标志标识的同时,注重加强单位“明白人”培训,全市上下结合“五大”活动,分批分行业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保安人员、普通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培训了一大批消防安全“明白人”,真正做到社会单位“四个能力”的提高。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开展“四个能力”专场培训49次,培训各类人员5600余人,发放培训资料8500份。
“逼”是措施——捆绑责任倒逼建设。为推进建设,支队党委研究下发了《关于支队党委成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联系点分工的通知》(台武消党〔2011〕19号),支队6位党委成员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行分片包干,各党委成员对联系点“四个能力”建设负领导职责,每月带队检查考评不少于一次,向支队党委汇报不少于一次,并与联系点大队责任相挂钩,严格按照年初责任书的相关规定兑现奖惩。同时,支队建立了每周各大队“四个能力”建设情况通报制度,专人负责统计每周各大队建设进度、网上录入数,警示建设进度落后的单位,并由联系点党委成员督促推进。为进一步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6月初,支队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通知》(台公消〔2011〕65号),要求各大队要将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任务量化分解到具体人员,实行定人包干,责任到人,分头落实,必须在支队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规定的建设数量和网上录入数,逾期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对大队军政主管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对建设责任人的执法量化绩效考评成绩严厉扣分。通过这些工作措施,层层落实了责任,传递了工作压力,有效地推进了全市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据统计,至6月30日,全市1477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60家因特殊原因外),全部完成“四个能力”建设。
下一步,着重总结推广“四个能力”建设的经验做法,从政府领导、行业监管、中介服务、评定公示、考核奖惩等层面,全面推行“四个能力”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对照部局和省厅检查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继续督促各地组织力量对已完成建设的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切实做到“建设一家、验收一家、过关一家”;结合“五大”活动,深化社会化消防宣传培训,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突出抓好对主管乡(镇)长、村(居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队员、保安员及其他消防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