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22日讯
昨天下午,江东交警大队通报了一起出租车司机酒驾的案子。
5月1日“酒驾新规”推行后,“醉驾入刑”深入人心。现在酒桌上,只要你说自己是开车来的,绝大部分人都不会再劝酒了。
对于酒驾、醉驾可能受到的处罚,出租车司机自然更加清楚,可出租车司机石师傅昨天却栽在了酒瓶里。因酒驾营运机动车,他被处以15天行政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照。
石师傅是昨天中午被交警查获的。
9月20日晚上,与老婆发生口角,性格内向的石师傅非常恼火。晚上6点开始,一个人看着电视喝闷酒,一直喝到晚上10点以后。后来他回忆,4个小时里,大概喝了6到8瓶啤酒。喝完后他倒头就睡。
昨天中午11点,石师傅醒后,开出租车上路了。
1个小时后,石师傅开着出租车来到中兴路家乐福超市附近时,因违章行驶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发现他身上有酒味,但石师傅坚决否认自己喝了酒。石师傅被带到交警队进行酒精呼吸检测,数值是“75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
当石师傅知道自己要被拘留后,非常沮丧,说知道酒后不能开车,可他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第二天中午开车。自己感觉良好,怎么会是酒驾呢?
“再说,怎么要拘留这么严重啊。”石师傅不解地说。
交警提醒,5月1日“酒驾新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有人以为前一天晚上喝了酒,睡一个晚上就没事了,其实这跟喝酒人的体质、喝什么酒、喝的量都有关系。”江东交警大队陈警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