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自3年前庆元成立首个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以来,我省目前已建成各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64个,接待信访群众1万多人次,提供各种法律服务6000多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万件,受理、调解成功各类纠纷1821件。
司法部调研后认为,浙江省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建立,满足了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适应了县一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也适应了整合和发挥职能优势的需要。这是在依法履职基础上的一种创新,是对司法行政职能的拓展和延伸,也是对司法行政职能的一种强化。
为方便群众,我省已建成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均建在临街地段,交通便利,标志明显。各中心将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公证、司法所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各项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服务项目,集中在一个大厅,有的还根据当地实际,设立妇女维权、职工维权、信访接待等窗口,实行“接待咨询、集中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办结”的窗口化、一站式服务。
“自从有了法律服务中心,老百姓遇事如觉得不公平、不合理,首先会到中心来寻求帮助。”宁波市司法局局长黄学云告诉记者,宁波将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与行政服务中心、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并列,作为全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重点建设的三大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已全部建成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宁波象山有家制衣厂负责人在拖欠员工工资半年后突然失踪,96名员工为如何应对意见不一,就派人到象山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咨询,该中心立即启动群体性欠薪案件应急机制,指派援助律师,开通绿色法律援助通道,不久就让当事人拿到工资,使可能发生的一起群体性事件化于无形。
各地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还针对当地实际开展各种特色法律服务。嘉兴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保障员工权益、降低企业用工风险,专门设计、开发了旨在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专项法律服务产品,内容涵盖签订合同、完善制度、社会保险、工伤处理等12大类。
据了解,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对内整合司法行政各种法律服务职能资源,对外整合探索与行业调委会、信访等部门对接拓展服务领域,努力打造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