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5日讯
距离春节只有一个半月了,又到了农民工集中返乡团聚的日子。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月21日,宁波12个部门将组成专项联合检查小组分阶段在辖区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确保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能按时足额领取。
此外,宁波各县、市、区社保部门也已设立了欠薪举报值班电话,其中,宁波市本级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
12个部门联合检查“欠薪”
参与这次联合检查行动的12个部门和单位分别为: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住建委、公安局、交通委、国资委、工商局、监察局、中级法院、总工会、轨道办和铁路建设指挥部等。
联合检查组将主要检查各类建筑施工、交通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以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
其中,今年以来发生过欠薪或存在隐性欠薪的用人单位将是检查的重点。
24小时接受欠薪举报
同时,全市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了专项检查期间的欠薪举报值班电话。
2011年12月1日~2012年1月21日期间,市本级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县(市、区)12小时开通(8:30~20:30)。
人力社保部门提醒广大农民工,遇有工资被拖欠情况,或发现企业主有欠薪逃匿情况的,请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反映或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