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立法监测公共场所空气质量
空调成公共场所主要污染源
政协委员建议立法监测公共场所空气质量
饮用水发黑发臭受污染,人们能看到;噪音扰人,大家也能感觉到;可我们每天都呼吸着的空气质量,即使出现问题也很少有人知晓。省政协委员董明向政协提案组交了有关公共场所空气质量不容乐观的提案,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公共场所空气质量的监测力度。
半数以上公共场所空气质量不合格
去年12月,省卫生监督所对全省市级城市的大型商场、超市集中空调系统的卫生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空调送风、场所空气质量和冷却塔冷却水卫生状况进行了抽检。监督检查结果表明,细菌总数(撞击法)和真菌总数(撞击法)的合格率仅为16.7%和66.7%;部分冷却塔中的冷却水检出军团菌,军团菌检出率为28.6%;集中空调冷却冷凝系统合格率仅为71.4%。
“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威胁,主要来源于污水、噪声、室内空气污染、光污染。其中室内空气污染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省政协委员董明表示,由于场所的公共性、人口流量和暂居性等社会性特征,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问题一直不被人关注。“特别是当公共管理缺位时,公共场所的空气污染更成为危害公众健康的一个大问题。”
空调成不少内环境的主要污染源
传统意义上的公共场所一般是指宾馆、大型商场、办公室、会议室、教室、影剧院、图书馆、各类娱乐场所,以及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内环境。导致室内环境污染的因素有化学性、物理性、生物性等,尤其是采用密闭化的管理如中央空调已经成为不少大型商场的主要污染源。“含有有害化学物质、细菌及病毒的空气在空调的作用下,在室内重复循环使用,这些气体完全是空调垃圾。更为关键的是,很多人对室内空气质量的认识及重视根本不够。”
去年6月公布的《中国城市环境保护》报告指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环境意识的增强,城市的环境质量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要求。垃圾围城、机动车污染、噪声扰民、扬尘污染、油烟污染等环境问题都很突出,已成为城市居民环境投诉最多的问题,直接影响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
建议尽早制定操作性强的法规细则
目前针对公共场所空气污染管理的法规有《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但并没有可操作性的法规执行细则,省政协委员建议应尽早制定相关细则。
此外,目前对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监测做得更多的是不定期抽查,或者是重大节假日来临前对重点公共场所的重点抽查,但这样的抽查从覆盖的面来看相当有限。建议建立一种有效的管理机制,如增大监测频率,并告知广大市民某些场所的空气质量状况,以保障公众的健康。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记者 杨清 编辑:何始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