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2010年年底前,主城区所有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标准,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30%的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标准;
到2011年年底前,力争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85%的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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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工作会议提出了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就业是其中“十七个统筹”中的重要一项内容。日前,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杭州市创建充分就业行政村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在我市全面开展“充分就业行政村”创建活动。
社会的发展为农民的就业提供了越来越多的选择。不少农民选择“洗脚上岸”,开始寻找新的就业机会。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摆上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实施意见》为“充分就业行政村”提出了明确的创建标准,共有六项,其中包括:村里要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建立劳动力求职信息库;劳动年龄段内的农村劳动力总体就业率达96%左右;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85%以上;农村低保家庭及低收入农户中,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的劳动者,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要应发尽发;行政村劳动保障服务室建设达到“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六到位。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到今年年底,全市所有农村行政村都要建立劳动保障服务室,为农民求职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9月3日,市委、市政府专门在余杭召开全市创建充分就业行政村现场会,对创建工作作出部署。
“要结合农村的自然特点、资源特点和产业特点,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旅则旅,探索各具特色的创业模式,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会上,市领导说。
目前,在全市2116个行政村中,已经有837个村按照上述“六到位”的要求,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室,完成率为39.6%。
下一步,要加快869个在建村的建设进度,并尽快启动其他村的劳动保障服务室建设,确保年底前实现全市行政村的“全覆盖”。
据了解,我市还将对充分就业行政村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对符合创建标准的行政村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