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活动
市公安局坚持“三个注重”、“四个步骤”、“五项机制”,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一、坚持“三个注重”定承诺。一是注重先进性。对照先进性要求,承诺事项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具有前瞻性,防止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二是注重针对性。结合工作实际,承诺事项突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自身存在的问题,体现组织要求和群众愿望。三是注重实效性。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承诺做到具体实在、切实可行,防止大而化之、不切实际,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二、把握“四个步骤”抓推进。一是调研求诺。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把群众意愿和基层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依据。二是科学定诺。党组织结合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公安工作提出承诺事项,每一名党员结合工作职责和岗位特点提出承诺事项。三是认真审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个人的承诺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具体修改意见,重新确定承诺事项。四是公开示诺。承诺确定后,通过会议通报、上网公示、公告张贴等适当形式,及时向党员和群众公布承诺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三、建立“五项机制”强保障。一是自评机制。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组织党员开展自我批评,让党员在自评过程中自省自励。二是互评机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通过党员之间谈心交心,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公开评议,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三是点评机制。通过机关季度绩效考评、会议通报以及组织生活会、廉政谈话等形式,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践行承诺情况进行定期点评,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办法。四是帮扶机制。对落实承诺事项确实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由上级党组织和党员所在党组织及时介入,提供帮助指导,积极创造条件,确保承诺事项兑现。五是奖惩机制。在落实承诺过程中,对计划周密、措施到位、成效明显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予以宣传和表扬,对工作不力、认识不清、不兑现承诺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市安监局牢把“三关”党员公开承诺凸显机关特色
市安监局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活动,把牢承诺内容、承诺方式、承诺程序“三个关”,活动取得明显实效。
一、牢把承诺内容关,确保承诺内容具体有效。党员在承诺内容上做到“三带”、“五比”。“三带”即:一是带头学习。就是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积极抓好自学,争做学习型党员。二是带头工作。立足本职,努力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做勤奋工作的模范。三是带领提高。着力提高政治素质、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在群众中起到引领作用,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五比”即:比守法。承诺遵纪守法,在日常工作、监管执法中不做违法违规的事。比技能。积极学习专业技能、管理经验,转变思想观念,努力使自己成为单位的技术骨干、管理人才。比创新。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勇于创新,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比奉献。立足本职努力干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为社会建设作贡献。比服务。主动服务企业、社会,帮助企业改善安全生产环境,主动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与一般党员的公开承诺内容进行区别,要求局机关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承诺内容上做到“三定三促”,即:一是定思路,促发展。就是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思路。二是定职责,促和谐。就是要找准自己的职责定位,注意维护班子集体团结,合力推进工作,促进单位的和谐发展。三是定标杆,促绩效。就是有一个明确的工作目标,并围绕目标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确保目标在计划时间内得到实现。
二、牢把公开承诺关,确保承诺方式灵活多样。局机关各党支部和全体共产党员在实行公开承诺时,注重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体现特色。一是书面承诺。用书面文字的形式将承诺的事项、时间、目标、对象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报告,向普通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公示。二是集体承诺。局党组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公开承诺和群众监督践诺活动,面向党旗庄严宣誓,公开自己的承诺。各党支部利用“七·一”宣誓、文体活动、党员大会等时机开展集体承诺。三是网络承诺。充分借助局内网络平台上公开亮出自己作为一名党员的承诺。同时,通过博客、QQ工作群亮出自己的承诺。四是宣传栏承诺。局机关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利用局机关组织生活宣传栏公开承诺,让全局职工进一步了解其工作,监督其践诺情况。
三、牢把承诺程序关,确保承诺程序规范到位。各党支部和全体共产党员在实行公开承诺时,结合工作实际,不说大话、空话,讲求实效。一是进行前期调研。承诺前,局党总支深入各处室、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力求承诺事项符合群众的意愿和需求,得到群众认同。二是召开党员大会。在完成调研工作基础上,各党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结合实际对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内容进行讨论,确定承诺的具体事项。三是抓好审核把关。局党总支对各党支部的承诺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各党支部对其党员确定承诺事项进行把关。四是及时公开公示。承诺事项确定后,局机关党总支通过会议、文件、党务政务公开栏、局信息网络平台等栏目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