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开展至今,已有半年多时间,各地不断创新活动主题和载体,争创先进、争当优秀的热潮迭起。在承诺阶段,笔者认为,要落实创先争优承诺内容,就应该紧扣“因人(岗)定诺”、“大胆亮诺”、“扎实践诺”等三个环节。
因人(岗)定诺。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及全体共产党员要结合岗位职责、个人能力及群众需求,科学确定所承诺的事项。在“定诺”的时候,量力而行,努力而为,充分考虑承诺的重要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大胆亮诺。立足岗位实际,结合工作职责,实事求是地作出承诺,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大胆亮出承诺,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维护承诺内容的严肃性,保证承诺就要践诺,勇于承诺,认真落实。
扎实践诺。承诺的事项确定了,就要坚持“诺必践、践必果”的原则,踏踏实实践行诺言,不能让承诺成为一句空话、一个口号。
“一言九鼎”既是说承诺要郑重、慎重,更要严格守约,认真兑现,不是只说说而已。这些年来,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在公开场合信誓旦旦、言之凿凿,说的是一套,做的却是另一套。个别人的一言一行,却让群众对许多事情失去信任,失去信心,后果严重。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勇于承诺,认真落实,才能够通过这一过程,赢得群众的信任。
由此,抓住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契机,扎扎实实地通过开展党员干部公开承诺,紧扣“因人(岗)定诺”、“大胆亮诺”、“扎实践诺”等三个环节,把承诺真正落到实处,既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更通过践行承诺,促使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